今天又有老总给我打电话,说他借给很好的朋友一笔钱,当时没有签借款协议,也没有让朋友写欠条,钱通过银行直接打给人家指定的别的账户了。
后来,朋友迟迟没有还钱,老总多次索要朋友也不给他。以前要钱也曾经用手机录过音,但因为时间太长,录音的手机早就换了几次了。现在想再给这个人录音,这个人坚决不说借款的事,反而说是老总给他投资。
老总他以自己实在缺钱为理由向对方索要,对方说做生意亏了还不上钱。等老总要的实在急了,他就“好心”告诉老总,你如果实在需要用钱,我帮你介绍个朋友借给你。老总同意了。
这个债务人,把老总介绍给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向老总出借了几百万,每次都要求老总做好借据,手续非常严格,并一定通过银行汇款。
老总推测这个钱应当就是向他借钱的那个朋友的钱,他不想还,因为老总要的紧,就通过这种方式来解他的燃眉之急。
老总本来打算用借来的钱抵自己借出去的款,但人家的借款手续做的太扎实,况且不是借他钱的人的钱,不还人家会起诉。于是不得不到期乖乖还款。
老总说,这个债务人通过这种方式借了不少朋友的钱,现在自己做生意做得很好。因为当时出借给他的朋友都觉得关系好,没完善借款手续,让这个人钻了这么一个大空子。
现在那人与以前的老朋友,一个个都没得玩了,但自己现在有钱,又有了一大批新的朋友,照样还是玩得挺嗨。
老总因此向我抱怨法治环境不行,我给他说,这事还真不能埋怨法治环境,是自己的法律意识太弱,哥们义气一上头,借钱给所谓的朋友又不留任何借款手续。这样操作,再好的法治环境都救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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