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小古,是我的同事,内蒙古项目部刚刚成立的时候,我把他招聘进来的。待遇六万五。
半年后的一天,公司统一调薪——员工工资每人上浮20%。工资基数越大,涨的工资越多。这没过几天,跟预算部的员工闲聊的时候,王庆悄悄告诉我说,
“王总,同事小古在背后抱怨你当初给他的工资太低”。她话一说完,我就仰面陷入了沉思。这也怨不得别人,要怪只能怪小古自己。
眼看着人家每月领工资上万,自己七八千,心里肯定不是滋味,这我很能理解。
但是,在跟他人比较之前,先看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否则,这个比较,就失去了意义。换句话说,就成了攀比。比较的目的是为了找出不足,吸收他人的长处和优点,实现自我精进。
小古,显然不清楚自己的“位置”。小古当初入职公司的那个时期,空缺的工程师的岗位一直没招聘到合适的人,也许是因为内蒙古这样的城市园林人才本身就不多的缘故。工程又急需,无奈之下,计划先招聘一个进来先凑合干着,不行再辞掉。于是暂时降低了用人标准,跟小古面谈几次后,觉得他是目前最靠谱的一个,不是满意的那种。小古专业能力不强,过去一年并没有从事本专业工作,加之他的语言表达能力有所欠缺,性格内向,有些木讷。基于以上几点考虑,待遇略做下调。
两三个月后,一个两千万的工程竣工了,没达到预期结果。事实告诉我,年薪六万五对于小古来说,我已算是仁至义尽了。我也要为每个错误的用人决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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