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食家(其实是好吃鬼,不过还是喜欢美食家的名字,提起来眼前就是各种各样国色生香的美食),总是对各种没吃过的美食感到好奇,忍不住偿偿。
我第一次吃披萨的时候,是很多年前,同事邀请的。她是个比较浪曼而唯美的人。新奥尔良披萨,海鲜披萨,牛肉味都尝了个遍,必胜客的披萨,都是现烤的,端上桌子都冒着热汽,食物的香味趁着热汽往外冒,唤醒了人的味蕾,勾起了胃的ru动。不过,饼吃多了会撑胃,大多时候更喜欢吃榴莲千层,口感细腻,带着榴莲特殊的味道,入口滑滑的,还有点凉凉的。泡上一壶菊花水果茶,让时光在杯子里摇晃着,半明半暗的灯光,掩着岁月的痕迹,几个人轻声细语地聊着。我们喜欢必胜客,食物只是一种原因,主要是这里的环境,不同于其它歺厅的嘈杂,必胜客的歺厅限制人流,屋里宽敞安静,配着半明半暗的灯光适合闲谈。那几年,每个月的中午我们都要去几次,友谊和时光都留在那里。
现在必胜客还一如从前,立在繁华的中心,但我们己经很少去了,时光总是会冲走一些东西。今天偶尔又去了一次,只是孤身一人,静静地坐着,仿佛看到从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