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造到底能不能打尖弹》一文贴出后,由于多名网友对我认定的汉阳造不能打尖弹这一说法的异议,让我把这已经放到脑后许久的老帖又重新捡了起来,重新翻阅了民国时期的兵工文献与回忆史料,结果喜出望外,居然找到了我在写作前文时尚未发现的两个铁证,从而实锤了汉阳造不能打尖弹这一结论。
其一,是李承干写成于1947年2月的《抗战中服务兵工回忆录》。书中有这么一段:“至于中正式步枪较汉式步枪优良之点,特列述于下……4.中正式步枪使用尖弹或重尖弹,与机枪同。汉式步枪只可使用圆弹,尖弹不能使用。”
白纸黑字,看到没有?
有一个问题,即汉阳造有没有可能在这之后又进行改良发射尖弹呢?没有这个可能。李在说这两枪的对比时,是在中正式改良成功后的1943年10月,而在仅仅三个月后,汉阳造的生产就全部彻底的停工下马。那也就意味着,到了这个时候,汉阳造也就没有再行改造的机会了。
李承干是什么人?是抗战时步枪生产第一大厂21兵工厂的厂长,是民国时期的枪械大王,是民24式重机枪、捷克式轻机枪和中正式步枪仿制与改良的主持者。众所周知,这三枪都成为国军制式。丝毫不夸张的说,关于民国时期各种枪械的性能、诸元,没有谁的话比他的话更权威的了。
其二,是国民党兵工署制作于1947年9月的《我国陆军现用各种武器诸元手册》。在该手册中,对于汉阳造使用的枪弹,明确标示为:“初速:600公尺/秒。弹头重:14.7公分。全弹重:28.6公分。装弹具式样:漏夹。”这不是79圆弹是什么?
一枚弹,可以对应多支枪,而一支枪,就只能对应一枚弹(特种弹除外),这是常识,既然手册中标示了汉阳造使用圆弹,当然就不可能使用弹径比圆弹更粗膛压又比圆弹更大的尖弹。
该手册制作于1947年,这时的汉阳造,虽然还在军中大量使用,但已经在这三年前的1944年初停产,也就是说,不存在在该手册制成之后再有改变的可能,手册中汉阳造的数据是盖棺之论。
在此真的要感谢那些认真提出异议的网友,没有他们,我至少在近期不大可能对此悬案重新拿起来再搜新证,也就不可能在今天终结这一多年的争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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