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0月19日凌晨5点左右,鲁迅离开了人世,在离世的前两个月里,鲁迅写下了遗言,内容就是简简单单的7句。
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赶快收敛、埋葬,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是糊涂虫。
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务,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鲁迅,中国人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学习他的文章。
上面七句话,包含了鲁迅的一生:关于金钱,关于朋友,关于生死,关于爱情和孩子。其中第六条和第七条,最引人们争议。
前4句是告诉家里人,不要因为他的死给亲戚朋友增添麻烦。
后3句是对孩子们的叮嘱,如果没有艺术天赋,就找个工作踏踏实实过日子,不要去刻意追名逐利。还有就是:不要轻信别人的承诺,不要和那些老是劝你“要大度”的伪君子交往。
最后两句引来争议无非就是有人觉得鲁迅说的有些消极,但鲁迅本身就是一位文学战士,他有足够清醒的头脑,通常都是以冷峻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的人和事。
这两句话就算放到现在,依然没错。
现在多数家长不都是给孩子这样交待的吗?
阳光虽烈,照不到的地方依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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