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视台做了一个系列节目,把去年发生在昆明的,一些有代表性的新闻做成专题,有为了工资上演跳楼秀;有家乐福连续发生诈弹恐吓敲诈;还有千奇百怪的电信诈骗;我感兴趣的是几件匪夷所思的民事纠纷。
昆明的城中村租住着许多外地人,其中有两父子租了两间房,每月租金200元。去年底的昆明非常寒冷,父子外出打工下班回来,父亲在看电视,儿子在另一间屋子用蜂窝煤烧水洗澡,常年如此。谁知这回出事了,发生煤气中毒,儿子当即身亡。他们的老家来了许多人,要求房东赔偿十万元,否则就把尸体一直摆在出租屋;
第二件事发生在一块堆废土的地方,一个年仅5岁多的孩子,一个人在那块空地上玩,谁知被一块松动的石块紧紧卡住,夺走了孩子的生命。孩子的父母悲痛欲绝,把孩子的尸体横在公路,还在公路上设置路障,要求有人出来承担责任。
第三件事发生在沃乐玛集大店(昆明沃尔玛有五家店,有员工几千人,)两个员工在上班期间,因为争抢上电梯的优先发生口角,继而打起来,其中一人受伤。尔后,受伤一方的家人到沃尔玛讨说法,说是上班时间打架应该由沃尔玛负责,要求赔偿14万元,否则将堵住商场大门。
写到这里,我又联想起发生在四川乐山的一段故事,说的是一所存在了四五十年的学校,被周边刚入住没有几年的住户投诉,要求学校搬迁或者降低读书的声音。他们到处上访,阻挡学校正常施工;还有一家租房子开饭馆的,租期已到,遇到房子拆迁,死活不搬,同样四处上访,要求赔偿几十万,而他每年的房租才3万元。
细细的看过这些诉求,我们发现一个吊诡的现象,他们没有人去求助法律,顶多是到各级信访部门反映。
看了以上的陈述,我相信,很多人会想到一个用在这里不很准确的词语,“无理取闹”。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这些事在多年前是闻所未闻啊,到今天居然成为理直气壮,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传统中的国人,每每遇到冤假错案,总是去找青天大老爷申诉。青天老爷的良心决定了一个地方的公平。但是,良心也是没有尺度的。怎么办?因此,对于一个政府,建立必要的规则和制度,并且去保卫,维护她就显得异常重要。
可是,政府也是由人来操作的,它也是一个有着自身利益的利益集团,它极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破坏这些规则和制度。当一个人碰到委屈想寻求帮助的时候,他不能通过基本的正常法制渠道去疏泄,不能通过政治的实质变革来解决,那么他就会采取极端的方式,因为他不相信这个国家还有 法律可言。
曾经大量出现的访民,是我们国家经年出现的最具象征的符号。每一天,每一年,从县城到省城,从省城到京城,奔走着大量的“窦娥冤”,往往是旧的冤案没有解决,新的冤案又产生了。
这是极权国家的必然产物,在这样的国家中,官员们永远只对上不管下,是一个阿伦特所说的“无人负责的政府”。在这样的政府中,不可能有个人判断,也不可能有个人负责的事情。法律在这样的国家仅仅是一个摆设。
错误不断涌现得不到纠正,就会把恐怖传递出去,人们相信聚众闹事是解决诉求的唯一办法,因为各级政府都不愿意把事情留在自己身边,他们喜欢往上面推,说透了,江山又不是他们的,他们不过是官场流水线上的过客,平安过度就阿弥陀佛。
正是这样接近腐朽的年代,访民不断出现,找不到表现一点社会进步的价值,仍然停留在封建时代,刁民就会大量涌现,小说《水浒》就是在无数刁民的土壤中,出现一大批绿林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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