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草房子》,《根鸟》
编者:曹文轩
两篇小说,简单读读。
第一次读曹文轩的书,充满诗性。诗性意味着向善,向美。
油麻地小学那几排金色的草房子,秋风中飘落的枯叶,在桑桑一家即将离别油麻地时带给桑桑无限的伤感。
秃鹤与桑桑从一年级开始,一直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
第二天,父亲没有逼秃鹤上学去。他去镇上买回几斤生姜:有人教了他一个秘方,说是用生姜擦头皮,七七四十九天,就能长出头发来。他把这一点告诉了秃鹤。秃鹤就坐在凳子上,一声不吭地让父亲用切开的姜片,在头上来回擦着。父亲擦得很认真,像一个想要让顾客动心的铜匠在擦他的一件青铜器。秃鹤很快就感到了一种火辣辣的刺痛。但秃鹤一动不动地坐着,任由父亲用姜片去擦着。
桑桑他们再见到秃鹤时,秃鹤依然还是个秃子,只不过那秃头有了血色,像刚喝了酒一样。
桑桑是校长桑乔的儿子。桑桑的家就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里,也是一幢草房子。
大家的对立情绪日益加深。秃鹤换了念头:我就是个秃子,怎么样?!因为有了这个念头,即使冬天来了,他本来是可以顺理成章地与别人一样戴顶棉帽子的,他也不戴。大冬天里,露着一颗一毛不存的光脑袋,谁看了谁都觉得冷。他就这样在寒风里,在雨雪里,顶着光脑袋。他就是要向众人强调他的秃头:我本来就是个秃子,我没有必要瞒人!
细马是邱二爷和邱二妈领养的孩子。
桑乔看着细马走过桥去,然后很有感慨地对桑桑的母亲说:“这孩子大了。” 桑桑的母亲就用脚轻轻踢了一下正在玩耍的桑桑:“我们家桑桑,还只知道玩鸽子呢。
桑桑读六年级时,细马的羊群就已经发展到一百多只了。这年秋天,他卖掉了七十多只羊,只留了五只强壮的公羊和二十五只特别能下崽的母羊。然后,他把卖羊的钱统统买了刚出窑的新砖。他发誓,他一定要给妈妈造一幢大房子。
夕阳正将红辉反射到天上,把站在砖堆顶上的细马映成了一个细长条儿,红辉与红砖的颜色融在一起,将细马染成浓浓的土红色……
写人物是曹文轩的擅长,草房子中所有的人物在曹文轩的笔下都能给我们留下深刻又鲜明的印象,无论这个人物是重要的还是不重要的。这是一种娴熟的写作技巧。他要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众不同。 如何让笔下的人物显得与众不同,这就需要独特的表现技巧。秃鹤、细马、桑桑,这些人物都是不尽相同的。比如说这个细马,他生活的环境显得格外醒目,一、他不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亲生的孩子;二、他生活的环境不是他的家乡;三、他的语言和别人交流存在障碍。在这样的环境下,就会有很多故事发生。
而秃鹤这篇的高潮有两个点。一个是,秃鹤在集体会操的时候,报复性地丢掉了自己的帽子。这个举动带来的后果是,整个集体荣誉受损。在如此众多的人面前,他的表演不可谓不引人瞩目。 另一个高潮点是,秃鹤挺身而出,要求扮演人人都不愿意表演的角色。一前一后,都是在公众场合和集体场合。一个让集体的荣誉受损,另一个是给集体赢得荣誉。但要注意,高潮的到来,是水到渠成的,要有充分的合理的铺垫,不能刻意去制造。
不独桑桑,这小说里所有的人物都带有某种精灵气息,像秃鹤似乎超出儿童常态的强烈内心冲突和报复心理,像杜小康的绝顶聪明及其鹤立鸡群式的高贵气度,像白雀飘飘欲仙的美貌和忧郁,像纸月神秘的身世与超凡出世般的书卷气,像秦大奶奶不无滑稽的固执及其后来感天动地的善举,即使是外来的男孩细马,其异常的倔强早熟也像沾了油麻地的精灵气息……这便是典型的曹文轩的风格。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个轻率的人物出场,这个人物的来龙去脉和相关的信息,曹文轩总是给读者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而《根鸟》就不是这样现实的小说。《根鸟》中的一切都很梦幻。它如雪花一样飞扬,如落叶一样飞舞,如鸟儿的羽毛一样飞翔。浪漫,忧伤,痛苦,悲壮,梦幻,甜蜜,让人感到一种近乎绝望的狂喜和悲伤。 梦,浪漫,适用于所有年龄段。爱情,不过是这个梦,或者说所有美好事物的一种载体和象征而已。因为,每个人都在路上,所以,每个人都能或多或少地从这本书中得到美不胜收和惬意无比的滋润。
围绕根鸟的三个女孩,紫烟、秋蔓和金枝完全不同。像紫烟,我们根本无法知道她的身世,只能是代表某种坚持的梦幻,而秋蔓是个不错的女孩,却在成熟的过程中错过嫁给了别人,
金枝比其余两位都显得成熟一些,处境艰难,身世悲惨,却更真实。
都是象征而已,包括他的远行和途中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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