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的太远,以至于忘了为什么出发。 --纪伯伦
一直是很想看这本书的,而在9月我终于翻开了《罪》。
平常来说,我对于前言不是那么的关注,但是这本书的前言我好好的看了两遍。为什么呢?因为他的有些话确实让我摸不到头脑而又兴趣盎然。
“多少个无眠的夜晚,一个巨人,站在街头,牵着木马,等待花开”
在我的认知当中,小说大多是虚构的,但在这本书的前言中,我捕捉到了这样的一些字眼:真实事件改编而成,每一个都是被媒体严密封锁。而在我看完“南大碎尸案”并在网上查阅之后,我才真正地懂了“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原来在他看来竟是与真实相差无几,不一样的只是人名罢了。
其实有的人会觉得,我的这个题目取的有些朦胧,不知道我正文会讲什么,但其实我的这个题目既是指书中破案的四人,也是指犯案的人。破案的四人:梁书夜教授,苏眉,画龙,包斩,每次他们面对的都是古怪诡异残忍的奇案大案,要对付的都是十分懂得隐藏和伪装的凶手,每次的破案都绝非简单,这难道不就像是穿梭在荆棘中的人吗,他们需要时刻留意每一个小细节,因为那一个小细节就有可能是这个案件侦破的突破口。但我为什么把罪犯也称作是“穿梭在荆棘中的人”呢?原因依旧很简单,在犯案的过程中,他们大多是享受的,随心所欲的,所以才会有书中的碎尸案,肢体雪人案,人皮草人案......但是那为什么大多数的警察又破不了案呢?因为这些罪犯虽然犯罪手段残忍,但他们的现场其实收拾的十分“干净”,一点点指纹都不会留下,这需要的是他们心思的缜密以及极高的心理素质。一如穿梭在荆棘中的人们,每个人都会努力不让自己受到一点的伤害。
当然这本书最大的看点还是在于它的情节,每一个案件都是我平日无法想象到的,而这也正这本书的独特之处,每一个情节都紧密相连。当然既然它的题材是这样的,那作者的文笔必然不能是海子那样的朦胧,这本书的文风总体来说都是写实型的。
“黑压压的苍蝇落在三名死者身上,门被打开的一瞬间,苍蝇嗡的一下飞了起来,露出高度腐败的尸体...实体的皮肤和组织已经软化,如同糖浆一样耷拉下来”
(这是其中的一个片段,让你们感受一下)
在罪恶的背后,其实有时是无奈,有时是快感,有时是恐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犯罪动机,有的是变态的爱意,有的则纯粹是发泄恨意。
正如尼采所说:当你在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望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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