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同事接到个案例,一个已经结婚、有一个五岁孩子的男人前来求助。
他的情感烦恼的起因听上去有点自恋,不过是因为他的前女友,对,曾经爱得死去活来然后甩了他的前女友去他的空间里逛了一次。
对的,只逛了一次,然后前女友留下了访客记录,这就造成了他莫大的烦恼。
他的问题是:
“当初分手以后,我们有一茬没一茬联系,后来就完全不联系了。但是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她,她一直是我心头上的一根刺。
现在她是不是想我了,所以才来看我的空间?我现在很想加她好友,我很想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这几天我疯狂地在想她,甚至想到如果当初没有分开,我们也应该有孩子了吧?
我知道我现在有家庭了,不应该再惦记她,可我还是很想跟她重新联系,我只是想知道她过得怎样而已......”
同事能怎么办呢?他也只能对他说:“所有的出轨都是从好奇心开始的。不要给自己徒增烦恼了。”
到最后,这个男人还是忍不住去加他前女友微信了,只不过前女友没有理他。
听完这个案例后,我就开始想这个问题:为什么几乎所有男人心里总有一道忘不掉的白月光?
或者说,为什么几乎所有人(对的,包括我)的心里都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能不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解决办法又是什么?
我还记得我看《前任攻略》第一部的时候,有一段王丽坤演的戏我反反覆覆看了很多遍,婚礼上,王丽坤说了这么一段话:
“我,罗茜 ,今年三十二岁,今天,我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
虽然我不是小女孩儿,可是我也幻想过,我结婚那天,是什么样的场景,我会穿什么样的婚纱,最重要的是,那个穿着礼服迎接我的人,究竟是谁。
有人说,你结婚的那个人,一定不是你最爱的,我不信,我不信了十几年,可是,我输了。赵明,谢谢你对我的好,我愿意嫁给你,但是,我最爱的人不是你……”
当下就很感慨,的确,很多时候,和你走到最后的那个人,都不是你一生中最爱的那个人。
很多男人心里都有一个永远得不到却最爱的女人,比如柯景腾的沈佳宜,盖茨比的Daisy。
得到了,就不会有这么深的执念,就不是忘不掉的白月光了。
可是,这个并不能跟你走到最后的那个,你此生最爱的那个人,到底是客观存在,还是因为得不到而产生一些心理上的效应,才让TA成了你的最爱呢?
我想是后者。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写过这么一段话: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哄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换言之,就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在心理学上,这叫做蔡戈尼克记忆效应。
它指一般人对已经完成了的,已有结果的事情极容易忘怀,而对中断了的,未完成的,未达成目标的事情却总是记忆犹新。
这个效应的心理学实验来源如下:
蔡戈尼克让实验者试做22件简单的工作,如写下一首喜欢的诗,从55倒数到17,把一些颜色和形状不同的珠子按一定的模式用线穿起来,等等。
实验者完成每件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大体相等,一般为几分钟。
在这些工作中,只有一半允许实验者做完,另一半在他没有做完时就受到阻止,允许做完和不允许做完的工作出现的顺序是随机排列的。
做完实验后,在出乎实验者意料的情况下,立刻让他回忆刚才做了22件什么工作。
结果显示,未完成的工作平均可回忆68%,而已完成的工作只能回忆43%。
在上述条件下,未完成的工作比已完成的工作保持得较好,这种现象就叫蔡戈尼克记忆效应。
没有被完成的事情,拥有奇妙的魔力让你牵肠挂肚。
所以一段没有结局的恋情,才会让人念念不忘。
未被实现的愿望,也往往容易成为人心中的一个执念。
村上春树就写过一个故事,叫《再劫面包店》:
一天夜里,刚结婚不久的小两口突然醒来,两人都饿得不得了,把家里所剩无几的食物扫荡一空,那种饥饿感仍然无比凶猛。
这不是一种正常的饿,妻子说:“我从来没有这么饿过。”
这时,“我”不由自主地回了一句话:“我曾经去抢劫面包店。”
“抢劫面包店是怎么一回事?”妻子揪住这句话问了下去。
原来,年轻时,“我”曾和一个最好的哥们去抢劫面包店,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面包。
抢劫很顺利,面包店老板没有反抗的意思。不过,作为交换,他想请两位年轻人陪他一起听一下瓦格纳的音乐。两个年轻人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答应了。毕竟,这样一来,就不是“抢劫”面包,而是“交换”了。
于是,在陪着老板听了瓦格纳的音乐后,两个年轻人“如愿以偿”地拿着面包走了。
然而,“我”和伙伴非常震惊,连续几天讨论,是抢劫好,还是交换面包更好。两人理性上认为,交换非常好,毕竟不犯法。但是,从直觉上,“我”感受到一些重要但不清楚的心理活动发生了,“我”隐隐觉得还是不应该和店老板交换,相反该用刀子威胁他、直接将面包抢走就是。
这不仅是“我”的感觉,也是伙伴的感觉。后来,两人莫名其妙地再也不联系了。
对妻子讲述这件事时,“我”说:“可是我们一直觉得这其中存着一个很大的错误,而且这个错误莫名其妙的在我们的生活中,留下了一道非常黑暗的阴影……毫无疑问地我们是被诅咒了!”
“不仅你被诅咒,我觉得自己也诅咒了。”妻子说。
她认为,这就是这次莫名其妙而又无比凶猛的饥饿感的源头。要化解这种饥饿感,要化解这个诅咒,就必须去完成这个没有完成的愿望——真真正正地再去抢劫一次面包店。
最终,新婚的两口子开着车、拿着妻子早就准备好的面具和枪,扎扎实实去抢了一次面包店——一个麦当劳。
故事很莫名其妙是不是?
其实它的内涵很简单,就是:到底没有被实现的愿望,其魔力有多强大;没有被完成的事,到底能够让人产生多大的执念。
越是被压抑的部分,其爆发力就越强大。
越是得不到的爱人,其没能被表达的爱就会越积越深。
从来不是男人忘不掉的那个女神有多完美,而是他们得不到,所以才忘不掉。
从来,都是那些得不到和已失去的,才会成为一个人的执念。
最美好的人事物永远是想象中的,若是真的有一天“不幸”得到了他们,那才是真正的失去了。
我记得我小时候在街边买过一种零食,是带点薄荷味的白色硬糖。
摊主是一位老奶奶,我和小伙伴每天下午一放学就去她那买糖吃。
大概吃了五六天吧,然后放学路上就没有再见过那位老奶奶了,我不死心,四处去打听她的消息。
后来才得知,老奶奶的老伴去世了,她要回老家守灵。
我当时还不懂事,只惦记她的薄荷糖,还暗暗埋怨过为什么她不继续摆摊了。
于是,老奶奶和她的小摊子,成为了一直以来的遗憾和牵挂。
也不是没有买过其他牌子的薄荷糖,但总觉得这种太甜,那种又太冲,始终不如回忆中的小白糖果好吃。
前段时间,回家学车的时候,偶尔在街上看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我几乎是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哦,是那种小小的长条的白色薄荷糖啊。
于是非常开心地买了一大袋,甚至等不及回家就捻了一条放入口中。
甜,太甜了,而且有一种廉价香精的味道。
然后转过街角,我就默默地把手中的糖果扔到了街边的垃圾桶,心下又难过又委屈,差点就要在大街上哭鼻子。
糖果的味道其实没有变过,但它在我的回忆里已经被无限美化了。
于是我心心念念地想要再找回它,却终究亲手打碎了想象中的美味。
点开这篇文章的你,是不是也有一个得不到或者已失去,却怎么也忘不掉的人?
或者说,你知道你爱的人心里,也有这么一个人。
那么,你肯定想知道解决办法吧?
我们忘不掉,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真正接受过失去的这个事实。
接受是什么?是你愿意承认,是的,你这辈子再也得不到TA了,然后尽情释放自己因为得不到或已失去而产生的情绪。
你悲痛,你哀伤,你愤怒,你痛哭。
然后,你才能放过自己,让自己重新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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