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看这个故事,请一定要听周杰伦的《轨迹》。
因为我是听着这首歌写这个故事的。
不要问这故事是不是真的。
好了,现在开始讲故事。
我现在二十一岁。在五年级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少年。自从他之后,再没喜欢上别人。
也许他一直在我心里。或许他的样子已经记不太清。但凡记忆里有他的情景,光线和声音都柔和。在听周杰伦的时候,或是用三菱笔写东西的时候,脑海中会自动浮现他在冬日阳光里的轮廓。
他是那种怎么看,都让女孩放心去爱的男生。隔壁班一个漂亮的女生曾经自豪地宣布:他QQ的会员和电话费都是我送的。然而大家没有因此而小看他。因为每天都有奔驰接他回家。
那时,我有乱蓬蓬的短发,语文第一名的成绩,和一颗正义激进的心。我的生活是简单到不需分析的,就像在夏天正午晒过的棉被,坦白直率,满是阳光的气味。我的身体刚开始发育,那时候还没有性别的意识。生活于我,是上课,写作业,吃饭睡觉胡闹玩。
我还没准备好呢,神通广大的丘比特就在那年的五月朝我射了一箭。
起初只是体育课结束后,他拎着一袋矿泉水朝我走来。当时我坐在草坪上休息,天气很闷却不下雨,头晕晕的。看到他走来,不知什么原因,我突然垂下头假装系鞋带。天哪,怎能让他看见我脸红?我听到他叫了我的名字,我一抬头,他笑了,扔了一瓶水过来。我接住。他又笑了,接着去给别人水。我晕晕地坐回草地,只感觉手和心嘭的一声,都被重物击中了。
第二天,课间休息时我想去喝水,看到他安静地在座位上看漫画喝牛奶。我又突然脸红了,不知所措。转头就走,一直走。才发现走到了厕所,只好洗了个手,回去上课。
数学课。什么也听不进去。老师讲的什么都被调小了音量。脑子里什么数字都没有。只见黑板上的单位换算公式,小于号,和大于号,开始在我脑海里跳舞,中间是他的脸,转呀转,转呀转。
六月举办运动会。我作为班长在讲台前,说要登记一下运动员的名字。他一直举手。跳高,跑步,接力赛,他都要参加。他不知道,他每举一次手,我的心就抽一下。接着我一个一个把运动员的名字誊写在表格上。写到他的名字,手又抖了一下。字写得歪歪扭扭。回到座位上小心翼翼地擦掉重写。没办法,必须把他的名字写好看才行。
他是体育委员,有最高的个子,最白的皮肤,和最快的速度。我对他充满信心。运动会那天,他上午比赛跳高的时候扭伤了右脚。大家都很担心他下午的比赛。他笑着说没事没事,第一名肯定是我。我紧张地在人群中张望他,人挤人。我很想看看他,又觉得看不到也挺好,万一又控制不住地脸红了呢?
下午他跑400米的时候,全班同学都在激动地喊加油,于是我顺理成章也站在座位上喊加油。真开心呀!大家看着都是一样的,可是我是在一边喊加油一边喜欢着他呢!
只见他风一样地,嗖的一声跑到终点。很好,第一名。可我突然发现嘴巴里的口香糖不见了。开心又担心。两件事都不可以对别人讲。运动会结束之后,我一直心不在焉地搬椅子,一直怀疑自己会因为肚肠粘结死掉,一度还在想要不要趁现在还活着就告诉他。直到下午妈妈来接我,问了又问,确信口香糖咽到肚子里不会死人,才舒一口气。
幸好。
过了一个周末,我已经快把他忘记。
周一午睡的时候,不知什么缘由,我怎么也睡不着。偷偷回头想看看他睡着了没有。隔着一排排的座位,好像隔了千山万水。那时我还没有近视,一眼就看到他,最后一排,最亮的那个。他也没睡着,头一会儿朝左,一会儿朝右,一会儿低头,然后有一束光照亮他的面庞。我知道他又在偷偷玩手机了。真调皮呀。
那天以后,我非常喜欢午睡时间。
如果是电影情景,午睡时间应该用侯孝贤风格的慢镜头描绘。夏天,楼外的柳树上知了叫个不停,黑板上留着上午密密麻麻的笔记,米白色窗帘在中午的热风中吹起一角。前排的好学生都一动不动地睡着了。认真听课太消耗体力。同桌睡着了,憨憨流着口水。坐我后面的女生睡着了,睫毛真美。
后排的坏学生此时正忙着。传纸条,漫画,零食,小声讲着只有他们自己懂的笑话。有一两次他们没憋住,笑出声来,赶紧用手捂住嘴巴,脸都憋红了。
而我在悄悄看他。有时他偷偷吃白巧克力,小口小口的,像个女生。有时他低头看漫画,额头枕在书桌上。于是一个下午他的额头都有一条红红的印子,有书桌木头的纹理。有时他也会睡着。他向右侧着睡,下巴抬得高高的,好像在做一个骄傲的梦。细长的单眼皮,浓密的睫毛,还有初夏玫瑰花瓣似的淡粉红的嘴唇。
期末考试。那天一大早我赶到教室才发现铅笔没带,急得脸红。同桌朝教室后面喊了一声,谁带多余的铅笔了?借XXX一支!
然后,在和一群朋友聊天的他,转身拿了一支笔,朝我走来。空气凝固了,我乱了呼吸的节奏,低着头等他过来。周围的一切褪下去,时间很慢,而我只听见他的脚步声。后来回忆起小学无忧无虑的时光,发觉他朝我走来这一路,不足半分钟,却是最好的记忆。而当时不知哪根筋不对,我看都不敢看他,只仓促地接过笔,说谢谢谢谢。我只听到他微微一笑,又回去了。
后来的学生生涯中,屡次上台领奖,我都会不自觉地低头,不敢在当下直视那些奖状和奖牌。大概美好真正来临的时候,我是那种会本能地低头,觉得不够资格领受奖励的人吧。
我在考卷上写好学号时,笔上还留着他的温度,真奇妙。就像跟他握了手一样。那场考试我下笔如有神助,发挥很好。
毕业那天,我们拍集体照。我们在同一排,中间隔了三个人。我们都高高昂着头,满是对未来很有信心,很骄傲的样子。
那天下午,小学最后一次大扫除后,一个个陆续被爸爸妈妈接走。最后就剩下我和他。他问我:“你想过你将来要去哪里吗?”我笃定地答,“我会去美国读大学。” 他把手从裤子口袋里抽出来,朝天空一挥,郑重地说道,“那我祝你成功。”然后我们就都轻松地笑了,好像愿望已经达成了。
我不知那是最后一天见到他。
后来我留起了长发。开始跑步,也真的出国读书了。
我也喜欢上吃白巧克力。现在用的仍然是小学时候的自动笔。再也没有把口香糖咽到胃里。
只希望你依然是那个样子。白衣蓝裤的,使我心动的,翩翩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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