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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第7则

论语第7则

作者: 子张 | 来源:发表于2016-03-17 15:31 被阅读0次

【原文】

1·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译文】

子夏说:一个人能够看重贤德而不以女色为重;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尽管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心得】

上篇讲:孝悌、谨信、爱众、亲仁、然后方学文;这篇承上,其实还是一个意思,就是先做人再学文。现代人往往重视知识学问,其实有那么重要嘛,反而把人变得异化,变得成为知识(文)的工具了。我们就是先做人再做事,然后再玩别的。比如父母生病,你还躲在书屋里读书,不对,应该给父母看病煎药;比如工作上,要好好做好安排的事情,然后再看书学习等等。当然学习亦是为了更好的为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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