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金小呆。Up主禁代布丁是我的主人。
今天我们又来讨论网络暴力了。布丁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再被网暴了,实在是太让人怀念了啊!(并没有)
其实正因为布丁经历过一点点微小的网络暴力,所以对它有一些更认真的思考。毕竟现在网络越来越和我们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对于没有WiFi就急得跳脚,信号不好就欲哭无泪的现代人来说,网络已经变成了我们现实生活的一部分了!而网络暴力,是一种混乱且伤害性极大的暴力形式,而且似乎有越演越烈的危险。其实这就相当于有一个犯罪团伙,在全中国范围内频繁活动。活动内容是:随机地在街上逮到一个人,就上去凶狠地暴打一顿。只要没打死,警察基本不管。而且这个犯罪团伙有越来越嚣张,成员越来越壮大的趋势。这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警惕和思考。于是在遇上这个团伙并侥幸存活之后(开玩笑),布丁就一直在想,作为个人我们应该如何面对这样的情况,以及有没有什么办法遏制他们。
不过,在那之前,我们先来谈一谈网络暴力的性质吧。因为如果网络暴力并没有多大危害,甚至还有好处,就没有必要采取措施。而且是真的有一些人会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社区监管,发生网络暴力是一件好事,根本没有必要遏制网络暴力。“ 于是,我们先来聊聊网络暴力到底是什么。
只要你上过网,你就应该(不止一次地)见到过,甚至亲身遭受过网络暴力。我也曾做过《乌合之众》的视频,来谈论导致网络暴力的成因(群体非理性)。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类由网民发表在网络上的并且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这五个特点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
网络暴力是一种群体暴力,因为网络的匿名性,以及小群体更容易聚集而导致网络上更容易出现群体极化的现象,从而催生出网络暴力。它具有偶然性,并且混乱,不受控制。给很多人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
《人民日报》曾经为“网络暴力”总结出了三大特征:(1)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2)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隐私),煽动和纠集人群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3)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
布丁第一次认识到世界上存在“网络暴力“这样一个东西,是在2013年。当时布丁还是个中学生,上完学回到家,吃着饭呢,电视上就放了一个这样的新闻。
2013年12月3日,高中女生琪琪从陆丰望洋河桥上跃下身亡。前一天,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店主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
即使琪琪回到服装店,向店主道歉并付钱,店主删掉了视频,网络暴力也没有因此停止。直到她从桥上一跃而下,自杀身亡。而网络暴力并没有因此停息,反而调转枪头,朝向女店主,指责店主不该公开少女视频,称她是“杀人犯“。
即使是十分年幼的布丁,也感到了这个事件里面的不可思议。究竟是谁借由频繁肮脏的辱骂导致少女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又是谁在少女自杀之后第一时间掉转矛头,指责店主?前一刻还在为店主“申明正义“,后一刻又”大义灭亲“指责店主杀人?难道要店主也自杀,才算如愿以偿吗?网络暴力就是如此的不讲道理。
中青报《少女不堪人肉跳河 “人肉搜索”不该要人命》中说:“ 网络暴力的可怕之处在于:没有原则,没有立场,甚至不辨善恶。如果不遏制这种打破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暴力”,不但可能诱发群体性恐慌,还可能导致价值观和道德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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