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讲述的是一个伦敦证劵交易所经纪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四十岁时突然“如同着了魔般”舍弃自己的工作、妻子和儿女,只身前往巴黎学习绘画的故事。思特里克兰德在巴黎穷困潦倒,他的画——甚至附带上他本人——从来只被人投以怜悯的目光,但这都没有阻止他追求自己心中的那个灵魂。尽管忍受着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尽管他的行为已被周围人所厌弃,他还是在用全部的热情绘画。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小说的作者毛姆描绘出了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一个怪才,通过他身上发生的种种遭遇,加上作为普通社会人的小说作者“我”的带入感,让我们读者切身体会到社会世俗与心灵向往所在之间的矛盾,引发出我们对此的思考。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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