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第四遍读完毛姆的《面纱》,花了10分钟让自己从文字里走出来。上世纪中国大陆的黄雨烟缓缓褪去,而窗外,秋雨正淋漓。
合上书,我避无可避地想起她,想起她留给我不多的怀念。
这部小说的同名电影是一位女孩荐于我的。我因她去看这部电影,进而去读《面纱》这本小说,然后读毛姆其他十余作品。以致于直到如今,我一思念她就去读毛姆,见字如见人。
她是个神奇的姑娘。四年前我18岁,在那个最动荡不安的年龄,我遇到这个与我产生着惊人的共鸣的女孩。这共鸣不是感情上的,而是更高层次的,有关哲学和人生观。
那个高中毕业的暑假,两个刚刚成年的少年少女,不谈论爱情,却每晚通宵争辩各种形而上的问题。我们在qq上留下的聊天记录至今我还保留着,那些观点虽然青涩,但每一条都记录着她的不凡。
因为我当时正热恋村上春树,我以村上式的比喻称她为“鬼小姐”,她说她很喜欢被这么称呼。我不清楚她是否知道我为何这么称呼她。所谓鬼小姐,无实体,但灵魂就在我枕边。
其实抛却灵魂上的共鸣,她也是个漂亮姑娘。在那个青春年代,我难免对她暗生情愫。如今看来,那种发轫于如此深层次的精神上的爱情(即使是单方面的),简直像上帝赐予般不可思议。后来我们也有一些故事,但较之我们的无数夜谈不值一提。那些故事留给我的,恐怕更多是无止息的后悔。
再后来,我们阴差阳错地断交。当然是我的问题。可惜,她是个相当刚烈的姑娘,没有耐心给我更多的时间。
她在我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帮我拨开了迷雾,从此我得以冷眼看清万物,但也因此陷入无尽的痛苦。她之于我,是幸抑或不幸,我不知道。唯一确定的是,与她结识的短短一年多时间,我的人生轨迹已经被从最深刻的地方彻底改变。
我再也没能见过她这样的女孩,如暴风雨里划破夜空的一道锐利闪电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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