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前的拆迁安置房终于可以办房产证了!可是办起来可真麻烦呀!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婆婆单位所分的公房因修路拆迁,被安置到了当地开发的第一片、也是当时唯一的一片居民小区。
这片小区聚居着周边好几个村的拆迁户,还有一些单位的福利分房。后来还开发了十几栋商品房。
商品房都有房产证。其它房子,包括那些福利分房、以及这些修路拆迁安置房,三十多年了,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成为一片“合法”的小产权房。
因没有房产证,房价低不说,关键是没法落户。小区有很多居民的孙儿辈,想到此区域的学校、幼儿园上学都成问题。
这些年来,小区上访事件不断。办证问题也曾连续多年列入政府实事。前些年电视台还曾跟踪报道过,却一直未能破题。
新一届政府领导有担当、有作为,这片小区如今终于见到了曙光。
小区终于可以办证了!居民们奔走相告。
可是,办证问题真的很复杂。就以我婆婆为例。这房子是我婆婆单位分的公房,后来因修路拆迁安置到这一小区。
搬迁前一年,公公因车祸去世。搬迁后不久,就开始了公房改革。因涉及工龄等问题,所填的公房改革表中有我公公的名字,只是标明了已去世。
如今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婆婆提出干脆写四个子女的名字吧。儿女们都说不必,怎么省劲怎么来,就写她一个人名字,应当办理起来最简单。
可是,那天到窗口咨询,却被告知首先要办理子女放弃遗产继承公证,然后才能以婆婆的名义办理房产证。
这可就麻烦了。85岁的婆婆与四个子女要同时到场不说,还要开出公公的死亡证明。可公公当年的工作单位及户口都在外地,单位早已解散,也不知到哪里去开具。对了,办事人员说,还要出具婆婆和四个子女的关系证明。这恐怕也要费点周折吧?因为四个子女如今户口都不在婆婆的户口簿上了。
这房子可以说没有任何纷争,只想抓紧时间办理房产证。可怎么这样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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