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齐代永明“声律论”兴起之后,诗歌的创作开始讲求对偶与格律,实现抑扬顿挫的 音乐之美。它对唐朝的近体律诗与绝句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正是因为近体诗在格 律方面有着严苛的要求,所以又被称为格律诗。
近体诗分为两大类,即律诗与绝句。律诗分为五言律诗、七言律诗等。绝句分为五言绝 句、七言绝句。律诗为八句,绝句为四句。关于律诗与绝句的平仄,有六条基本的规律,即: (1)两个平声字与两个仄声字构成一个最基本的单元,进而强化艺术效果。(2) 一句之中,两平两仄是相间的。(3)一联之内上下两句位置相同的字,是平仄相对的。 (4)下联的上句与上联的下句平仄相黏,就是相同的位置上的字平仄相同。(5)句末不 可以出现三平或者是三仄。(6)偶句押韵,押的是平声韵。首句可以押韵,也可以不押 韵。一句之内除了押韵的那个平声字之外,至少还应该有两个平声字。
关于对偶有两个基本要求:第一就是出句与对句相同位置的词语,它们的词性要相 同,例如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第二就是出句与对句相同位置的词组,结构要相 同,例如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例如下面几则对偶的例子:李白 《渡荆门送别》:“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杜甫的《登高》:“万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独登台。”
关于近体诗的押韵,需要依照韵书。唐代,孙愐的《唐韵》成为官定的韵书。而到 了宋代,陈彭年等人奉诏编修了《广韵》。到了金朝,王文郁编修了《平水新刊礼部韵 略》,成为科举考试的必备资料,将206韵合并为106韵,通行于元明清三朝的平水韵,一 直被沿用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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