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短发、穿西装和结社团,似乎是三胞胎。经过清末十年新政的启蒙,人们对结社有着异乎寻常的热情。很多人对结社的目的并不清楚,只是出于“年晚煎堆,人有我有”的心理----没有煎堆怎么叫过年?军政府成立后,广州几天之内,便冒出了一百多个社团,这里开会,那里演讲,连和尚也有了自已的“广东佛教总会”。
每个团体都有不同的襟章,以资识别。襟章的质地,再穷也得用缎绸或者洋布做,才可以见人 ;有钱的弄个铜质或银质襟章,就更神采飞扬。有的人身兼十几个社团的职务,头上刚剪去辫子,还残留着绺绺辫根,像一蓬烧过的禾秆草,随风飞舞,身上已挂上了十几条五颜六色的襟章;有的甚至一家人关门结社,爸爸是会长,爸爸是会董,孙子是干事,一人挂一条襟章。街上随便掉块招牌下来,砸到的不是会长、社长、就一定是理事、董事。
民权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不是可以批评官员。一位老报人在《民权报》上指责说,胡汉民这个都督不合法,应该由民意机关选举产生,才是正当手续。文章发表后,老人端坐家中,等军警来抓,却没人理他,甚为失落。(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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