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上海。我在一个阴雨天决定改变。
冲进理发店,把一头长发变成老土的齐耳短发。
“小毛,你说话呀!”刘思南瘦削的脸上,显露出焦躁来。本人大名何之洲,只有刘思南喜欢叫我小毛。
我足足沉默了两个小时。
两小时前,我找到他,说:“受够了,分手吧!”
这句话,在我心里酝酿了一年,刘思南估计不知道。他总觉得世上再没有人比他对我更好。他总觉得把我盯的足够牢,消灭了无数的可能引起感情变化的萌芽。
当我决定解放自己时,浑身轻松。不过我还是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为曾经走过的日子。
刘思南一定是不甘心的。可是出乎我意料的,他竟然那么平静。
从他家走出时,他没有挽留我。却在当晚坐在我家楼下的马路边久久不肯离去。
我在黑暗的房间里昏睡。天亮了,刘思南已经不在了。
还记得最初的各不相干,还记得相遇之时的不情不愿,以及在刘思南死缠烂打的攻势下,欲拒还迎。我觉得自己没那么爱,只是虚荣的享受着追求,然后满怀心事的恋爱一场。
当然,在一起的很多时候,我真心的在对他好,也想顺着他的心思好好爱,却从未想过与他的将来。相反,在刘思南眼里,我聪明,可爱,就是太无原则了点,常常对男女界线划分不明确,不符合身为女友的谨小慎微。如果严格管教,应该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对了,在他看来,异性之间所有的对话都充满暧昧。
我们自以为是的磨合,极其失败。到后来,他越是觉得不对的,我越是想做出来让他认可。
人生第一个耳光,在公司楼下人来人往的大门前。刘思南赏我的。那天的争论我已然模糊,似乎是我与某男同事多说了几句话,跟着别人笑的大声了点,恰巧,被来接我下班的他发现。然后,我不知死活的为自己的行为辩论几句,嘲讽他的价值观。
刘思南一言不发的盯着我说话,脸上的肌肉僵硬。在我们都毫无防备时,他的手挥向了我的脸。
我太震惊了,以至于忘记痛,忘记哭,忘记吵闹。转身离开时,心已经远离了这个男人。
事毕,他忏悔,他道歉,他不离不弃的陪伴。我好了伤疤忘了疼。
接下来一段日子,没朋友,只有两人相依为命。不去思考时,似乎挺融洽,独处时品味,周围的空气也令人窒息。我受不了了,我一定要改变!
既然一切乱七八糟毫无头绪,何不重新开始?
真想知道,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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