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点心神不宁,因为我明确地感受到一个人喜欢我,可是我也清晰地认识到我不喜欢他。他是个踏实、勤奋、正直的好人,可是感情中最没有用的大概就是好人。因为女生欣赏的特质首要的不是善良、踏实,更多的是有才华、有能力、温柔、会哄人,可偏偏又那样一些人,也不算没有才华,可是表现得总不太让人欣赏,为人处世的方式总觉得和自己差异较大,不算是一个圈子的人,但又不能说他不好,但相处起来总有些别扭。对方唯一可能让我们在一起的理由可能是我厌倦了人生,觉得有这样一个踏实的伴侣也好,可我不会真的、也不愿走到这一步,而且此时不见得对方还会喜欢我。
我一时有点理解那些被喜欢的人为什么难以拒绝自己不那么喜欢的人,人本性都不想当坏人,都以为对方的热情慢慢会冷下来,所以也就不用那么极端的果断的方式拒绝人了。这种做法其实有合理之处,因为这个过程你不喜欢对方但是对待对方的善待(比如不伤对方自信,比如拒绝得委婉些)总会在有朝一日对方放下你后对你抱有一份感激,而不是愤恨说我当年真心被某些人当驴粪,真是瞎了眼。
没有经过考验的感情不算真的感情,如果在追求我喜欢的人或被我不喜欢的人追求中有什么给对方和自己带来的困扰和伤害,那也是常态。只能说人生有些事就是不可避免会发生,比如收到温情和爱,比如受伤,比如亏欠人和被亏欠,比如有时努力获得想要的结果,比如有时费劲心思仍黯然神伤。我想还是不要太重情地好、不要常常纠结在亏欠人和被亏欠上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太大的心理负担。秉承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平静地面对处理各种事,生活应该会慢慢接近你期待的那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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