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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医院,你欠患者一个道歉

重庆市中医院,你欠患者一个道歉

作者: 美美一天 | 来源:发表于2019-01-25 11:22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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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痔疮引发如此多的风波。

    2019年1月16日,我的母亲(65岁)因痔疮发作到重庆市中医院就诊,手术过程还算顺利,期间经过不一一赘述。1月23日本来是出院的日子,我母亲入厕时忽然发现还有一块外痔没有割除,就询问主治王医生,王医生答应,上午在做手术,下午帮我母亲割除。

    中午,我们接到母亲电话,觉得此事有些蹊跷,当初的诊断结果是混合痔,本应把所有痔疮都割除干净,为何居然还有剩余?还要再开一次刀,让老人家再遭一次罪。下午我们随即找王医生沟通,王医生的回答是:

    我们当初做手术做了一个小时,后来麻药没作用了,你母亲清醒了,我们怕老人遭不住疼痛,就没割。你们现在可以选择割除,很简单、很快,伤口不大,再多住两天院就可以了。

    就算你说得都是真的,那患者和家属为何都蒙在鼓里,一点都不知情?今天都准备出院了,老人自己发现的问题,你才给出这样的解释,有说服力吗?

    我们不接受这样的说辞,忽然想到医院都有医患关系办公室,就赶紧联系,希望院方能给一个比较信服和权威的解释。

    结果更大的麻烦来了。

    重庆市中医院,你欠患者一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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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给重庆市中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打了多次电话,几经催促,四十多分钟以后,才有一个童医生到来,期间王医生多次出办公室接电话,相信他们提前已做好沟通。

    果然,童医生一来,说自己不是肛肠科的医生,对此不了解,丝毫不理会患者家属的疑问,只是告知我们如果对此有异议,就去做“司法鉴定”

    我明白童医生的心思,我们普通老百姓因为这样一起简单的医疗事故去走一次如此耗时耗力的程序,这需要多大的成本,我们有无这样的精力和时间。很简单,无非就是用这个做借口消耗你的耐心,最终不了了之,自认倒霉。

    最雷人的是,堂堂的三甲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工作人员童医生居然如此连起码的基本业务知识都没有,将“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混为一谈,令人匪夷所思。

    之后,面对我们患者家属不能解决的困惑和一再坚持,童医生终于答应联系重庆市中医院的肛肠科张副主任给我们权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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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更离谱事情发生了。

    张副主任来了之后给我们讲了一大堆肛肠结构和痔疮的形成原因,但当我们提出为何外痔未割除的关键问题后,张副主任居然说只要不影响正常生活就可以不割。

    残留的外痔就在肛门中心,每次解大手都会被触碰到,这样也叫不影响正常生活?

    那我母亲的“混合痔”如何解释?就算现在不影响,但以后会不会发作,本来就是人体多余的东西,为何不一次切除干净,非要留着隐患?我母亲年事已高,难道几年之后发作再进一次医院、再收一次费、再割一次刀?

    在身上动刀子就那么好玩?

    此时,张副主任忽然又提出一个全新的说法,说我母亲残留的外痔不是痔疮,是“皮赘”

    何为“皮赘”,根据国家卫健委权威医学科普项目传播网络平台编撰的百度百科词条,是一种不痛不痒的软纤维瘤,影响美观,但对身体无害,多发在人体颈部、腋窝和腹股沟。

    请问张副主任,你作为重庆市中医院肛肠科权威,是根据什么医学知识将肛门中心的外痔定性为“皮赘”的。

    我忽然想到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摇头晃脑的为自己开脱,读书人偷书不能算偷,而是窃书。

    在张副主任眼里,外痔不是痔疮,而是“皮赘”

    我确实佩服你的高论!

    更气人的是,张副主任完全否定了王医生之前答应切除外痔的提法,理由居然是因为他是上级医生,有权否决下级医生的医疗方案,更直言不讳的告诉我们:

    现在就是能切也不给你们切了,因为切了就说不清楚了。

    作为重庆市中医院肛肠科权威,仅仅因为患者家属提出一些疑问就不给患者治疗,这就是堂堂三甲医院学术权威的医德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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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切就不切吧,医生和患者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您的决定我们只有接受,无可奈何。

    但我们要求行使自己的权利,封存病历,作为日后对簿公堂的证据。封存病历时,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一会要求复印身份证件,一会说什么非直系亲属不能进入档案室复印。我们要求医院拿出规定和依据,该工作人员语焉不详,让我们问法院,自己百度。请问重庆市中医院的领导,你们的工作人员有无义务说明理由和依据,仅仅因为患者家属的一些疑问,就采取敌对的态度,处处设卡为难,把患者逼到墙角,这就是你们医患关系办发挥的作用吗?这就是你们对待患者一贯的手段吗?这就是你们的医者仁心吗?

    后来我们对此不满,在摄像取证时,童医生直接爆发,大爆粗口,声音高八度,脸红脖子粗的对我们谩骂,后来更是报警威胁我们。

    对此,我明确告诉童医生等人,摄像取证是一个公民固定证据、保护自己的基本权利,所谓侵犯你的肖像权,是指我利用你的肖像从事营利性质或违法活动。在你们的办公室,两个摄像头对着我们,所有的视频资料都在医院,你们随时可以翻看,请问我们的肖像权又在哪里?

    这里要感谢技术的进步,感谢时代的发展,让我们普通人也有智能手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感谢童医生等人对我们的威胁,你们暴露了自己的无知,更暴露了一家三甲医院的光环下某些医生的道德和水平堪忧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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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下午6点,我们带着残留着外痔的母亲灰溜溜出院回家。

    这就是我们普通人与一家三甲医院、众多医生和工作人员抗争的最终结果。

    患者完败,医院完胜。

    这该是意料之中的结果,患者怎么能质疑医生,患者怎么能怀疑医生的水平,患者怎么能反对医生的意见,患者怎么能有自己的想法。

    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

    割也有理,没割也有理,反正都是我医生的道理。

    看来我们错了,完全服从与相信,该是一个患者起码的素质!

    虽然我们与医院沟通的过程中,一再表示,我们充分理解医生工作的辛苦,医生是人不是神,疏忽和不慎是难以避免的,不小心疏忽了,改正就可以了,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但这样简单的一件事情,本是大大方方陪个不是,说句对不起的事,非要梗着脖子说自己没错,找出一万种理由为自己开脱,结果越描越黑,最后不欢而散,这是一家三甲医院对患者该有的态度和胸怀吗?

    是的,我们势单力薄,拧不过你们医院的大腿。弄不好还要被扣上“医闹”的帽子,我们确实惹不起你们。但请你们也记住:

    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没有背景、没有平台,更有所谓的专业知识和权威护身,但渺小的我们也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也有起码的尊严和人格,也有最基本的知情权,我们有获得真相的权利,我们面对不公,也要拼尽全力发出自己的声音:

    1.患者虽然无权无势,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享有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不要因为我们非富非贵,不要因为我们身份卑微,就忽视我们的存在,就对我们的诉求漠不关心!

    2.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请不要继续用陈旧腐朽的观念来应对变化,这种“冷硬横推”的老办法对医院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对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只能是火上浇油,是终究会被扫尽历史垃圾堆的!

    3.今天我们“以身试法”一败涂地,但我们绝不后悔,我们始终相信,这一点点微小的抗争看似螳臂当车,但像我们这样敢和你比划比划的小螳螂多了,你再是庞然大物也要顾忌三分,也要权衡利弊,也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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