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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用地毯轰炸似的写作投稿法创出名头

他是用地毯轰炸似的写作投稿法创出名头

作者: 公子帅1796 | 来源:发表于2019-01-05 04:56 被阅读6次

且行,且知,且一生

今天周末,哪也没去,可以美美地在家里卧床看一天书了。

今天本想写篇关于南音的文章,可是由于昨晚半夜想着读书写作之事,半夜即醒,然后一下子没睡着,起来半睁眼看了一点东西,到天将大明才将将睡会。

因为早起没睡好,今天就偷懒不做有难度的事,索性赖在床上开足马力看闲书,基本把《沈从文的前半生》看完了。

沈从文传记已经不少了,其实我看得不多。张新颖这本好不好,没对比还真不知道。不过他收集了很详细的资料,基本是以“述而不作“的原则来写的,尽量保持客观性,但是就是感觉少了点生动性。这也许就是一本客观、不掺杂太多主观臆断的传记写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吧。

中学时就对沈从文的文字很喜欢,但是现在经历得多了,人有点世故了,对他的文字已经不是那么热心了。就如鸡汤已经无法浇透老茧重重的心。

沈从文的一生是个典型的草根文人成才史。他身上有特别明显的文人性情。

他敏感,对于自己无学历、来自乡野总是怀着自卑,所以他一生都自嘲自己是“乡下人“。

他无比勤奋,他一年光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就70、80篇。可想他刚开始迫于生计以写作为业时,投的稿不计其数,他是用地毯轰炸似的写作投稿法才创出名头的。他有文字天分,但并不是天才。他真的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百分之99的努力。所以他竟然被一些文人嘲讽地称为“高产作家“。

他的故乡情节。他为了摆脱乡村生活的一眼望得到尽头的平庸生活而跑到城市里去流浪,去打拼,最后却还是湘西那片乡土成就了他的文学。人总是这样,想逃离一个东西,却没想到它已深深烙入你的血脉。

文人的性格。他自卑,同时又超级自信、自大;他懦弱,却又大胆口无遮挡,敢于向文坛大佬们开炮。

其实搞文学的人大部分天生敏感,人格分裂,与世俗总有无法妥协的地方。

在沈从文少年时代的身上也看到我自己的影子,都是这么经历青春的疼走过来的。只是我没有坚持自己的目标。走了一条世俗之路。

人的前半生基本都是谋生阶段,而后半生却慢慢进入谋心的阶段了。

看多了人家的人生,反观自己的人生,就知道了一个人的一生是如何了。

我其实是喜欢看书的,那么就推掉一些不必要东西,让自己好好高高兴兴地看书写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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