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可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五年级不到11岁的孩子,在2020年6月4日下午3点14分,上课期间跳楼身亡,用生命写下“绝望”二字。
那个披着教师外衣的袁姓女子,用她的冷酷,成为小可馨跳楼的第一推动力。不管袁氏是不是因为不参加她的有偿课外辅导班而对可馨挾嫌报复,她的冷酷与冷酷之下的阴私,都是寒光凛凛的锋刃。可馨的以命迎刃,是绝望时的最后一搏,也是绝望中最后地抗争。
但是,我们可馨的绝望,却几乎立即就被淹没在一连串的冷漠中。
可馨的所有同学,都向警察“证明”: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可馨死去5个小时后,同学们把她移出了“未来美少女”的同学群,更有家长在可馨所在班级“505一家人”群里,提议为“没有错的袁老师”点赞,而且是纷纷点赞。就为了获得这个人面的“教师”对于自己孩子的“青睐”,或者企望自己的孩子可以免遭可馨一样的伤害——不管是屈服还是从众,都在证明:冷漠的人群不惜无耻且最易成为助纣为虐的人。这也就是“群体精神的极端低劣”吧(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或者比“哪里所有人都有罪哪里就没有人有罪”的“平庸之恶”更恶。
花苞一样的缪可馨的绝望地跳楼,是对中国教育敲响的警钟,也是对我们大家良知的一次永远地叩问。
这时候,我听到了武汉大学陈国恩教授的愤怒,他发表了《缪可馨的语文老师可能负有刑事责任》的文章,指出如果是“这种精神摧残与人格侮辱,造成小学生缪可馨心理崩溃,跳楼自杀”,这就是犯罪行为。相较陈国恩教授,中国的作家们要聪明得多也超脱得多,都有一套“我的人生哲学”。我们当然没有二十世纪的索尔仁尼琴,也没有十九世纪的左拉。如果只一篇《报任安书》就足以让司马迁不朽,那么只一篇《我控诉》,也会让左拉不朽。左拉说:“我只有一个目的:以人类的名义让阳光普照在饱受折磨的人身上,人们有权享有幸福。”
亲爱的可馨,我是可以作你的爷爷的,已经老得有点糊涂了。我甚至想,我要是你落下去的那块地多好,我会宁愿永远将自己变一块厚厚的海棉,轻轻地又紧紧地接住你。我还想,如果可以代替,我愿意代替你去做那绝望的一跳。但是我跳之前,先要朝着那个冷酷袁的脸上,狠狠地甩上一巴掌。
2020、6、18下午,雨停,天仍阴,心难受,断断续续地敲出以上的字来
作者简介:
李木生,著名作家,散文家,诗人,高级编辑。1952年生于山东济宁农村,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曾出版诗集《翠谷》、传记《布衣孔子》、散文集《乔木森森》等。散文集《午夜的阳光》获山东省首届泰山文艺奖,散文《微山湖上静悄悄》获中国作家协会首届郭沫若散文随笔奖,散文《唐朝,那朵自由之花》获中国散文协会冰心散文奖,作品入选全国各种选刊、选本、大中小学读本及初、高中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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