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磨和昌和熏子决定在大女儿瑞穗上小学之前维持貌合神离的夫妻关系。两人在等待她的小学面试考验时却得知瑞穗因为游泳而溺水。医生认为脑死的概率很大,但是只能在确定器官捐赠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脑死判定。对于器官捐赠的事,夫妻的心情都特别复杂,既然她目前等于死了,至少她的器官可以帮助别人,也算是悼念的一种方式,可是另一面,又希望能够守护她到最后一刻,送她安详地离开人世,等到她的心脏停止跳动的那一刻。与其他亲人讨论,也都说让他们自己拿主意,而他们更想知道女儿自己的意愿,虽然她不能告诉他们。是静静离开还是身体的一部分留在这个世上。而最后她也决定不和丈夫和昌离婚了,为了女儿还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努力。
而星野,和昌公司里的职员,因为从事的工作可以帮到和昌的女儿,所以被邀请到他们家帮瑞穗恢复肌肉力量,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渐渐喜欢上了熏子,虽然很懊悔,但是确实是将自己的女朋友真绪越推越远。而这也引起了真绪的怀疑,而当她偷偷知道真相时,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也许也不能苟同自己男朋友暗暗的守护。瑞穗在她眼中,有点像行尸走肉。
我在想这样的强行续命,再给家人带来更多的惊喜时,也会有更大的压力和不安,会有越来越舍不得她离开的情绪和越来越期待奇迹出现的心理。熏子假扮瑞穗的新班主任新章房子,跟他们说这是家长自私的自我满足,而雪乃需要高价的费用去美国作心脏移植也让她有些舍近求远,虽然这归功于没有人愿意捐献器官,但是花高价去抢占美国本地的器官资源也难怪大家批评日本自私了。就如留学生花高价去美国留学,还为美国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同时本地人也会觉得是在和他们抢教育资源。尽管我们的出发点只是想要得到更好的教育,但换位思考就会发现总有人会不认同,有鸠占鹊巢之嫌。而雪乃的父亲江藤则认为移植手术是充满善意的施予,就像帮助别人是勤奋,不帮是本分,捐赠者的出现就意味着一条生命的陨落,对于脑死的孩子的父母,自然是希望能够延长孩子的生命和在一起的时间。熏子认为是日本官员怕担责任所以不作为,没有修改法律,可是在法律和人情面前,大家都会有所顾虑。之后有人找新章房子关于募捐一事,新章发现熏子假扮了自己,还曲解了自己的意思,两人解开矛盾后,新章继续为瑞穗读故事书。
之后雪乃因为脑梗死而离世,他的父母将她的部分器官捐给了有需要的人,也算是尽最后的一点心意了,在熏子眼里,江藤一家也许就没有像自己家那样“固步自封”吧。但是我总觉得熏子时而清醒时而迷糊,既然你自己倡导修改法律让更多人作脑死判定来捐献器官给有需要的人,为什么不以身作则让自己的女儿给雪乃捐献器官呢?反而用了另一个人的名义,还在雪乃的葬礼上痛哭流涕,认为她不该死,这是让人觉得矛盾的。也许是还没有下定决心,认为自己的女儿还是活着的。至少这件事对她还是有触动的。而在新章的鼓励下,做自己想做的事,一切就又回到了原点。她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和昌和他的爸爸都已经感觉过火想要停止,但是她已经停不下来了。
对于应该已经脑死的瑞穗,不同的人持的是不同的态度,晴美的丈夫本着“演戏”的态度,晴美的女儿真诚却也尴尬迷茫,晴美的妈妈带着赎罪的心理,虽然展现的方式大致一致,目的都是让熏子心里好过一点,但其实每个人的心思各异。瑞穗的弟弟已经放弃姐姐“起死回生”睁眼醒来的天真想法了,跟同学们热情打招呼却也私下忍受闲言碎语。熏子知道了,却不想从这个梦里醒过来,因为有太多人对她说,瑞穗就像随时会醒来一样,也在不断成长,虽然没有意识,焉知不是大脑的某个区域在工作呢。真的会给所有人造成困扰吗?若叶不清楚,但当时因为帮忙捡自己的戒指才使瑞穗的手指卡在池底排水孔的网上。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和瑞穗站在一起,原本可能属于她的机器人般的生活,但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瑞穗的想法是什么,她又想站在哪里。
所幸最后,熏子没有再逼着任何人去接受自己的想法,而是质问警察杀掉自己脑死却还有心跳的孩子算不算是杀人凶手,而警察模棱两可不置可否的态度,也让我们不禁感叹法律有疏忽的地方,众人也有所改观,大家阻止她杀了自己的女儿,还是下意识把瑞穗当成了自己的亲人,认为她还是有生命的,还是活着的。意见还是不统一比较好,各有各的想法,说服别人有时也是强迫别人,也会无意之中给别人添麻烦。而最后瑞穗走了,他的父母表示愿意做器官捐献,照顾了她这么长的时间,已经没有任何后悔了。熏子感到发自内心的非常幸福。
所谓“沉睡的人鱼之家”就是沉睡的瑞穗之家,在这个家里发生了很多事情,愉快的,不愉快的。人鱼不能离开水,在离开水的时候陷入昏迷,也许就已经死了,而溺水的瑞穗,在脑死的状态下毫无意识,也许已经死了。但她的出现改变了她的父母,希望也能影响到日本的法律。这也是用亲人的去世教会人们如何正确看待死亡。
最后quote一句熏子的话:
当对自己的境遇感到不满时,就会羡慕别人的生活,但实际体验对方的生活之后,就会知道其中也有辛苦和烦恼。
只要在生活中感受这些小小的喜悦和快乐就好,不要奢望太多,只要和今天相同的明天能够来临,就要感到满足。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