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月来,最常见的场景是小姑娘们拿着手机各种拍拍拍、摄摄摄。原因无他,上级部门规定了各队的宣传报道任务,抖音短视频是其中之一。
于是乎,大家都成了零片酬的兼职演员,努力配合本部门的兼职导演之要求。所领导、科领导、队领导也不例外,各种摆拍,不胜其烦。
最闹心的当属那些被初审退回修改的编导们。一遍又一遍,最后还是被PASS,尤其有好几个队里制作的视频,我自己感觉很有创意,但就是不被采用,而且还要求不断改改改。旁观者如我都觉得心情很不美妙,当事人复杂的心情可以想象。
我看着被困扰的姑娘们,内心里有很多疑惑,但并不敢和她们讨论。
疑惑一:上级或初审者眼中合格的标准具体是哪些?或者说,好的作品的要素是什么?
我认真看了采用的和未被采用的很多作品,蠢笨如我,并没有找到二者明显的差异,也没有从合格作品中总结出典型的标准或要点,一头雾水。
疑惑二:我们这样的场所增加宣传广度,圈粉的目的何在?
如果是普法宣传,(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我们做禁毒法宣传是职责所在,义不容辞。但我几乎没有发现什么相关作品。
如果是宣传报道我们的日常工作过程,又可能涉及是否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如何把握这个尺度,以及报道的重点落在何处?这也没有看到有具体的指导和要求。
如果是针对回归的后续延伸帮教,那我们要做的是三个方面的工作,本人的操守保持追踪与支持;家属的支持帮助策略;所在社区居民如何应对的倡导。关于这几点,也没有看到。
疑惑三:忙于应付上级的任务,需要下在业务上的功夫都被挤占了时间,基础工作是凭宣传报道可以造出来的吗?为什么不集中一两个专业人员做?高效率的工作模式不适合我们这样的场所吗?
可惜,无人解惑。
我还是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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