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律师的底线与上线

作者: bf088c6214bf | 来源:发表于2017-12-09 08:05 被阅读28次

          很多年前本人在一家地产公司法务部任职,其他部门同事都称呼我为律师,还有戏称我为教授的。大概是看我喜欢讲点天文地理野史轶闻的原因。其实当时我既不是律师,也更不是教授,我只是一名有律师资格证的爱看点杂书的公司员工。不过法务部里还真有一名取得律师执业证的真律师。他的举手投足就比我们几个没有执业证的假律师牛气多了,办案经验也比我们丰富。有一回他办理的一个公司被业主告的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他发现自己已经提交给法院的一份证据是对公司不利的。他说准备把那份证据从法院里搞回来。我当时感觉很惊诧,所谓“一字入公门,九牛拔不出”,你怎么能狸猫换太子,把交到法院的证据搞回来?结果他最后还真的办成了那事。怎么办的呢?他洋洋得意地说给了案件书记员若干购物卡就用篡改了的证据替换了已提交的那份证据。一个律师还能这么干?一个书记员还能这么干?这不都是以私害法吗?这种事让我很不能理解。这个同事就谆谆教导我不要那么清高,不然混不下去的。结果被他说中了,虽然我在公司的案子上比较卖力,案件成功率也高于其它同事。但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和我续签。估计是因为我不上道,不会搞上不得台面的伎俩。有同事替我不忿,要我找公司补偿。我不但没找公司要补偿,欠我半个月工资我都没去要。道不同,则不相为谋。公司想占那点便宜,就让它去占吧。

          从公司出来以后,我就混入了律师行业,并一路混了过来。但实在没有什么成就可言。曾经列名过深圳十佳公益律师,但在网上公示了一年多后被莫名其妙取消了。主任很替我不忿,向有关人士表达了强烈不满。我却比较淡然,没去律协、司法局什么的申诉。名声是自己挣来的,本不需别人给与。这么多年,大概也就混了一个好律师的口碑。其实,我还是蛮有自知者明的。法律工作虽然算有近二十年的经验。但在专业上还是不够精深的,不能称为专家律师,所以我戏称自己为全科律师。但我大概还明白做一名律师的底线。

          有不少当事人在委托之前问我一个问题:“你会不会被对方收买?”您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因为对方很有势力,很有钱”,“因为我以前就被律师这样坑过!”。我告诉他,这一点你完全不用担心。虽然我不保证你的官司赢,但一定不会被对方收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收了您的钱,给对方干事,那太下作了。还有不少当事人在委托之前问我一个问题:你和法官熟吗?你在公安局有关系吗?这个我就比较抱歉了。虽然在工作上接触了公检法的很多人,但我不和公检法的人员有任何私下来往。我也不能替当事人干贿买有司的事。您可以理解我为胆小怕事,但我确实干不来。如果因此损失很多收入,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能忽悠当事人,不能破坏司法公正。这个坎我逾越不了。还有一点我也绝对可以让当事人放心,就是接受了代理委托之后,开庭一定会出现,交涉一定会出面。无论传说多么大牌的律师,如果开庭这种事都能不露面,那基本就是大忽悠律师。

          不忽悠当事人,不破坏司法公正,办案亲力亲为。这些其实不过是做一名律师的底线,谁又能说不是呢?做律师做到身家亿万,当然可以说是成功的。但如果私下里突破了以上几个底线,窃以为那是不能称之为大律师的。古人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个说法也未必尽然。穷也可以心怀苍生,达也可以贻害大众的。律师再穷,下面还有不少底层民众。律师再富,任何富豪可以秒杀头牌大律。所以一名律师的上线不在于财富,也不止于专业。这事其实和情怀关系更大。律师职业关乎司法的公正。虽然律师手里没有权柄,但善的律师可以正法度,恶的律师足以陷良善。古人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做一名律师的上线应该近乎大学之道了吧?不守住底线,不体察普罗大众的疾苦,不抵制豪强权霸的恶行,怎么能称之为名动天下的大律师呢?窃以为做一名的律师的上线无非仁义二字而已。所谓仁者爱人,义者无敌。这个目标真是高大而艰巨,吾等仅仅能守住底线的律师继续上下而求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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