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听广播新闻晚高峰节目,有问卷调查,救人一命反成被告,做心肺复苏却压断老人12根肋骨,施救者该赔偿吗?听罢,深感无语。
原来案件发生在两年前,一老人在药店突然晕倒且没有了呼吸心跳,店主孙先生见状赶紧拨打120,并为老人做心肺复苏,期间老人恢复了意识,随后救护车赶来将老人送往医院。后经医院检查老人12根肋骨骨折,低钾血症、右肺挫伤,住院18天。但没料后来老人家把孙先生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对此还有什么话可说,面对新版“农夫与蛇”,广大听众当然一边倒的给予斥责。问题是怎么会有这样的老人家?一条命与12根肋骨孰轻孰重不难掂量?再说做心肺复苏每分钟要做100下胸部按压时损伤肋骨也难免,况且还是老人呢。
真是人心不古,可堪称二十一世纪怪现象了,还好,虽然经两年的等待(虽时间长久了些),但终究等来公正的判决,施救者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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