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是人格的试金石,面对苦难的态度最能表明一个人是否具有内在的尊严。凡苦难都具有不可挽回的性质。不过,在多数情况下,这只是指不可挽回地丧失了某种重要的价值,但同时人生中毕竟还存在着别的一些价值,它们鼓舞着受苦者承受眼前的苦难。
在这种绝望的境遇中,如果说承受苦难仍有意义,那么,这意义几乎唯一地就在于承受苦难的方式本身了。弗兰克说得好: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在成就,因为它证明了人在任何时候都拥有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始终要面对一种没有任何前途的苦难,那就是死亡。而以尊严的方式承受死亡的确是我们精神生活的最后一项伟大成就。
可是,面对自然悲剧,我们有什么呢?这里没有舞台,只有空漠无际的苍穹。我们不是英雄,只是朝生暮死的众生。任何人间理想都抚慰不了生老病死的悲哀,在天灾人祸面前也谈不上什么正义感。当史前人类遭受大洪水的灭顶之灾时,当庞贝城居民被维苏威火山的岩浆吞没时,他们能有什么慰藉呢?地震、海啸、车祸、空难、瘟疫、绝症……
大自然的恶势力轻而易举地把我们或我们的亲人毁灭。我们面对的是没有灵魂的敌手,因而不能以精神的优越自慰,却愈发感到了生命的卑微。没有上帝来拯救我们,因为这灾难正是上帝亲手降下。我们愤怒,但无处泄愤;我们冤屈,但永无伸冤之日;我们反抗,但我们的反抗孤立无助,注定失败。
然而我们未必就因此倒下。也许,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气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在无可告慰的绝望中,我们咬牙挺住。我们挺立在那里,没有观众,没有证人,也没有期待,没有援军。我们不倒下,仅仅是因为我们不肯让自己倒下。我们以此维护了人的最高的也是最后的尊严——人在大自然面前的尊严。
面对无可逃避的厄运和死亡,绝望的人在失去一切慰藉之后,总还有一个慰藉,便是在勇敢承受命运时的尊严感。由于降灾于我们的不是任何人间的势力,而是大自然本身,因此,在我们的勇敢中体现出的乃是人的最高尊严——人在神面前的尊严。
人生中不可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朝前走。经历过巨大苦难的人有权利证明,创造幸福和承受苦难属于同一种能力。
没有被苦难压倒,这不是耻辱,而是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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