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
路遥,《平凡的世界》,两个被人们熟知的符号,一个是著作者笔名,一个是著作名称。路遥赋予了《平凡的世界》这部书的史诗般的品格,同时也缔造了路遥在写作路程上的最高造诣。当然了,很多人都说:如果路遥没死,他该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位中国人,不应该只是一个茅盾文学奖那么简单而已。但说归说,事实仍是事实,路遥因为呕心沥血写了这么一部作品,也献出了他宝贵了生命。就如他说的:像牛一样勤劳,像土地一样奉献!他是一位作家,那么他就应该为了他的作品呕心沥血。这是使命感的问题。
我们先简单的说一下《平凡的世界》这本书的故事梗概,也就是故事脉络和线索。时间跨度从1975年到1985年,全景式地反映了中国近10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成功地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而书中最引人感动的,还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那么整部作品看到最后给人的感觉是孙少平和孙少安两兄弟不甘于认命,奋斗人生的热血事迹为主要线索,根据两个主人公的走向完成整部书的所有创作,即孙少平读书识字,后来回家务农,但是年轻的心渴望着拼搏,想去靠自己的双手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孙少安在家帮助父亲干农活,是村里生产队长,带领着村民们土地改革,在田福军的支持下,逐渐搞合作社,建立生产组,最后有了自己的砖厂。这两条主线,还要处理在故事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有爱情、社会变迁、人们的生活习惯、还有日常琐碎的问题都属于创作的一部分。故事就是这样子随着两条线索的推进发展到高潮降低的,其中,这部分的语言极为简练,往往描写景物或者人物动作,常常是言简意赅,不拖拖拉拉,不累赘重述,文学味浓重,属于乡土文学的最宝贵财产。这部书出版后,一举夺下了1991年的矛盾文学奖,茅盾文学奖虽然没法与国际诺贝尔文学大奖相比,但是这是长篇小说创作的最高奖项了。不可不说的是,路遥的创作,是有很大影响的。这部书充满正能量,给年轻人传递着一种顽强拼搏的精神,敢于挑战人生的精神等等。它也被誉为“中国当代长篇文学创作上的璀璨明珠”。
贾平凹在路遥死后这样子评价他:他是夸父,他倒在了追逐太阳的路上。我看书有一个习惯,就是必须得了解著作者的事迹,著作者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是励志的,还是颓废的,什么样的生活态度?而路遥,就是那种甘于为了事业奉献的励志的作家,他的书里多半都是传递着一个敢于克服困难的精神的,比如《人生》、《在最困难的日子里》,俗话说:文品即人品。我想,路遥的人比他的书更有魅力吧!这部分看完引人深思,思考人生,思考未来,思考一个怎么样生活的态度?反正它有着它的作用,一看完,整个人叹气一声,感觉浑身有力,像里面的主人公孙少平和孙少安一样。
《秦腔》
贾平凹的《秦腔》,实际上是标记他进入空谷无人境界的一部书,也是一个证明。如他所在后记是说的那样,他要给他的故乡树一座碑,而这本书无疑是他已经树起来的碑了。许多人都知道,《秦腔》是获得矛盾文学家第七届的一部作品,也是他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一部大境界书,当然,他写这本书的时候历时近两年,四易其稿,含泪著成。贾平凹是我极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写作古朴浑实,严谨缜密,一直都是热门作家,被文坛称之为“鬼才”。他的创作,一直是文坛里的高产的,无论是质量还是其作品的内涵,都是直指当代的社会矛盾和当下的情况的。《秦腔》是我高二时候接触的一部书,因其乡土味的语言和曲折离奇的事件吸引,我觉得他不止是写他的故乡,好似我的故乡也被他写进去了。其实,农村都是相似的,那些斤斤计较的乡民和因为勾心斗角发生的日常吵嘴的小事,在我的村子也时常发生,所以我和这本书产生了共鸣。
《秦腔》主要用了第一人称的手法,写了张引生这个疯子因为暗恋白雪而发生的种种事情,又描写了清风镇里夏家和白家两大家人的地位,其实贾平凹关注的更多是当下农村转型的状况。我记得里面有一个事件,是夏家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辈死了,但是整个村子找不出年轻的劳动力去扛棺材,所以这件事情就反映出来了当下城市发展过来,农村变迁使得劳动力急减,土地荒废,老年人和小孩留守。当然,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成了我关注的对象,今后的写作学习过程中,我更多的精力都放在那里,我也渴望像贾平凹一样,写出一部关于我故乡的书,我也学着他,为我家乡树一个碑嘛!《秦腔》两条线索,一般大作家写书,不会是单条线索的,动手起来拿捏基本是两条线索或者更多,像以后我介绍的曹雪芹的《红楼梦》就是多条线索写的,不然也不可能称为古典文学的最高造诣啊!对吧?曹雪芹的创作脂砚斋批语里就说了:一树千枝,一源万派,灰线长蛇,伏延千里。《秦腔》里面主要以疯子引生和夏、白两大家发生的故事为一条线索,另一条线索则是秦腔,陕西的艺术形式——秦腔,他巧妙地运用了从小耳濡目染懂得的秦腔为线索,有力的推动了小说的发展,让人不由得拍手叫好。我清楚地记得,小说里面有一个情节,是疯子引生因为偷了白雪的内衣而觉得愧疚,于是亲手把自己的生殖器给割了,我认为这是贾平凹最好的一个情节。为什么这么说?且听我慢慢说来。贾平凹创作《秦腔》之前有一本书叫《废都》,《废都》是一部给他惹了祸的书,也被封杀禁止出版,因为《废都》这本书被誉为“当代金瓶梅”,有年轻人看了《废都》而去强奸被抓了,所以影响不好。当时贾平凹就被社会舆论指责,评论家写书长篇大论地说贾平凹是一个堕落作家,他就被这些事情搞得心烦意乱。直到他拿出了《秦腔》,用那个阉割情节,一下子就很聪明的交代了自己,你们都说不好,我就把它割掉,省得去害人。结果他步入了空谷无人境界,从出世到入世再到出世的一个转折,现在的他的写作,已经是抛去了一切手法, 真正是随手信笔都是大智慧了。
这本书让我开始懂得了故乡于我而言的重要,我也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才恍然大悟,我和我故乡的关系,一直是不可脱离的。人要先学会爱故乡,才会明白爱家和爱国!
《白鹿原》
陕西文坛的三大主力作家,打出潼关最早的是路遥和他的《平凡的世界》,然后便是陈忠实和他的《白鹿原》,这两部作品分别拿了第二届矛盾文学奖和第三届矛盾文学奖,而之后的贾平凹和他《秦腔》则是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茅盾文学奖是中国长篇小说的最高奖项,每四年颁一次,从第二届和第七届,间隔了五届,也就是说贾平凹拿到茅盾文学奖时,已经是距离路遥和陈忠实整整二十年后了。但是,他们三个无疑是文坛的一个神话,也是陕西作家队里的三大鲜明的旗帜。尤其是陈忠实和他的白鹿原,再版多年,发行五十余万册,被列入大学生必读系列丛书,翻牌成舞台剧和电视剧等多种表演形式,是一部举世公认的传奇之作。
陈忠实,当时他创作中短篇正得心应手的时候,陕西召开了一场长篇的促进座谈会,内容主要是号召作家大量写长篇,促进长篇小说的繁荣发展,为小说文化做贡献。陈忠实当时还是想着他的中短篇的,并没有产生写长篇的念头。至于《白鹿原》是创作念头怎么产生的?那就要说他在一次无疑之间翻阅县志时,突然发现能够被列入县志的都是一些贞洁妇女,那么为什么只有这样一类而已呢?恰巧当时他在高原上行走,一时灵感突发,他思考着,我这一代人在这里生活,上一辈人也在这里生活,我的祖祖先先都在这里生活,繁衍生息,劳动耕作,而土地与家族又有什么关系呢?于是这本书的念头就开始产生了,这是一本关于家族和土地变革的书,也写了国家当时的大变迁动乱等。主要讲述了一生娶了七个妻子的白嘉轩和鹿子霖两个家族的变化和争斗,时间跨度从清朝末年废帝到建国前五十年内的变迁,白、鹿两大家族在白鹿原上争斗上演,国家的命运颠覆转变,还有人物情感起伏,刻画出了百灵、黑娃和田小娥等众多人物的性格,栩栩如生。有人曾评论说:陈忠实的《白鹿原》难得之处是,在于它里面的每个人物都有归宿。《白鹿原》篇幅很大,字数多大五十万字,这个对于一般没有接触或者刚刚喜欢小说的读者,我建议尽量迟点再读,因为字数太多,一时怕难以不足耐心接受。我起初买的第一本实体小说是沈从文的《边城》,之后就是路遥的百万字巨著《平凡的世界》,不过我都看得津津有味,只是《平凡的世界》我看的时候也有点吃力,花了挺长的时间才能看完,之后再看《白鹿原》,便觉得极为轻松了。所以,一般没有尝试过读五十万字以上的小说读者,我先建议暂时读点短篇或者中篇,慢慢培养看书时需要的那份耐性。我完了《白鹿原》,我有三个星期是失眠的,我思考了许多东西,比如说人生、死亡、孤独、灵魂,当然还有痛苦与磨难,这只是当时看完书后的一个触动而已,但是感觉没想明白多少,仅仅知道我们在与世界、与时间周旋着,而最后世界和时间一定会把我们留于历史的滚滚长河中。
起初陈忠实写《白鹿原》,纯粹是为了给自己有一个交代,对于一个从中学时就热爱文学的人来说,一辈子没创作出一本垫棺作枕的书是很悲哀的一件事情的。我们都知道,陈忠实在今年的四月份死于舌癌,这位创作出了渭河平原史诗《白鹿原》的作家,已经离开了他所热衷的文学,而《白鹿原》成了他留给这个世界迄今为止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贾平凹说:陈忠实的去世,是文坛的一大损失。
小结:
写完了《平凡的世界》、《秦腔》和《白鹿原》的读后感,那么接下来的就是写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的著名童话哲学小说《小王子》还有我们中国古典文学不可不提的一部大师级创作的伟大小说《红楼梦》读后感,我先做一个总结,以上三部小说,也就是《平凡的世界》、《秦腔》和《白鹿原》,是一个陕西三大文学力作,我也很自觉的将这三本书归为陕西长篇小说我最钟爱的,放在自家书柜的一个最显眼地方。这三本书是我有条有絮写读后感的一个方向,我是以这三本书开始,最后才转到后面的两本,当然,后面的两本就更厉害了。
《小王子》
我接触极少的外国名著,除了偶尔在语文教科书上必须要学的《老人与海》节选外,我就几乎不怎么看过。而这次我要说的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这也是我迄今为止看过的外国名著为数不多的一本,很值得推荐一下‘那些已经长大了没有忘记小时候’的朋友们看一下。《小王子》是一本内涵比较重的书,里面涉及到了爱情、友情、死亡、梦想、欲望等等话题,作家采用的是象征手法,就是有点像我们国家曹雪芹著的《红楼梦》,但是每一本书都有其吸引之处。我对《小王子》比较痴迷,所以我一直很喜欢里面那句富含哲学的话做心底看人看事的一个标准: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许多东西都是表面迷人,但是背后一剖开却又有另一番隐情,所以我们要学会看透一个东西本质,用一种比较深远的眼光看事物,学会注意内涵而不是外表。
我第一次接触到《小王子》,无非就是觉得名字起得优美点,感觉并无其他特别,这是一个女生买的我当时随手翻翻而已。直至,一次实在百无聊赖,无奈之下就想看书,而当时周边仅有《小王子》一本课外读物,我就说,随便看看吧,这么短,一两个小时想必也该看完了。于是,我顺其自然地翻开了第一页,写到作者小时候画了一条蛇吃了一个大象,肚子呈现凸起来的形状,作者就是去询问别人:你知道这是什么嘛?众人都回答是:帽子。这让爱画画的作者感到无比失落,但是苦于无人理解,像高山难遇流水,知音难觅啊!直到一次飞行迫降在撒哈拉大沙漠中,作者认识了小王子,小王子穿着首先就很特别,时常围着一条围巾,要作者给他画一只绵羊,而作者再三修改后画了一个箱子给他,说里面有他要的绵羊,这样一来小王子却出乎意料的接受了,还说:我就要这个。我们可以看出一点,就是小王子很有小孩子的特点,富有想象力,喜欢看见背后的事物。这点就和大人形成了对比,小王子喜欢想象,而大人现实,作者在里面描述了大人喜欢数字,举了一个例子,大概意思就是问大人喜欢一栋房子吗?大人肯定不喜欢,但是你如果介绍房子里面铺满了漂亮的瓷砖,屋顶镶嵌着闪闪发光的玻璃,有大大的游泳池和高级的高尔夫球场,房子价值多少万法郎,那时大人就会满脸微笑地说:喜欢了。这只是一个小事件就折射出这么多耐人寻味的东西和道理,你说该不该好好读一读?作者在里面描述了一朵玫瑰,小王子为她浇水,替她打伞,用玻璃罩为她挡风,为玫瑰花付出了许多,但是小王子还是不理解玫瑰花和爱情,于是小王子决定离开他星球。小王子见识了各色各样的人,有虚伪的、有固执的、有爱金钱的、有拼命工作的,但是这些都让小王子不喜欢。直到小王子遇见了狐狸,狐狸给他说了那句极富哲理的一番话后:你要为驯服你的东西负责!于是,小王子发现一个花园有成千上万的玫瑰花,但都不是属于他的那朵,这是的他恍然大悟,那是一朵仅有的独一无二的属于他的玫瑰花。“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我们要学会用心去感受。
我之所以喜欢《小王子》,是因为我对于他有着一种无法割舍又极为特殊情感,我隐隐觉得我要像小王子一样单纯,不能被这个世界污染,所以我就常常念叨:这个世界被改变的人太多了,我绝对不可以也被世界改变!
《红楼梦》
谈起《红楼梦》,几乎是在中国家喻户晓的一本古典小说,但是它虽然出名,可是了解它的人少之又少,因为它不仅是一本小说,还是一本寄托了曹雪芹最隐秘的情感小说,它里面所要表达的东西至今还未挖掘得透彻。有专家成立专门研究《红楼梦》的小组,称为‘红学’,也有刘心武独树一帜的‘秦学’,还有周汝昌自成一家研究,这些都是把研究《红楼梦》里面更深层的意义的团队和爱好者。但是,迄今为止,《红楼梦》还是人们所争论的一个话题,围绕它的还有曹雪芹和脂砚斋批语以及他们两个人的关系等等。从曹雪芹家族研究到小说里面的艺术结构,从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开始发出种种议论,说曹雪芹是已经写完《红楼梦》了的,总共是一百零八回,而不是一百二十回,而且高鹗的续写也绝非符合曹雪芹最初的《红楼梦》本意。根据脂砚斋的批语,后由高鹗所续写的四十回是与曹雪芹前八十回有很大差距的,所以也有人成立了专门探佚《红楼梦》情节的学派,称作‘探佚学’。但是,不管怎么说,《红楼梦》所描写的气派堂皇的大观园和发生在荣宁两府里面的大小琐事,以及成为举世公认的最伟大的一本小说。它的主旨谈情,却反对封建礼教,揭示了被封建礼教迫害下的人们的生活,也反映了贾宝玉和林黛玉追求自由爱情的决心,这是两条线索。
我们先来说一下曹雪芹,他这个人被称为天才,是集诗人、政治家、园林建筑家、心理学家等等为一身的人,他笔下所描写的人物栩栩如生,往往是三言两语就勾勒出一个生动的人物。他的写实手法是极为高超的,这个不得不说,所以《红楼梦》就显示出了极高的艺术价值。另一个是他里面所描写的东西物件,园林建筑和房间摆设布局等等,都是许多艺术家和作家没法相提并论的,让人们见识开阔,也说明了曹雪芹生活阅历不与一般人相同。鲁迅说《红楼梦》是一部人情小说,为什么这么说呢?曹雪芹首先也承认他的《红楼梦》大旨谈情,但是他说谈的情,是世间的人情,你看那句诗: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而且里面描写的许多事件都可以折射出一些人的性格,展示了复杂的人情交际等等,我就不一一细说。所以有人曾说:《红楼梦》百看不厌,每个年龄段看都有其所需要的东西和感受。《红楼梦》的构造真的是独具匠心,而曹雪芹这个人是有大胸襟的一个作家,他在《红楼梦》里面所描写的贾宝玉,其实原型就应该是他自己,贾宝玉本身地位就是极高的一个公子,但是他却跟家里的大小姐,丫鬟,奴婢,女仆都有着很好的关系,对待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他没有像贾府里面的那些‘一个人肉心,两只富贵眼’的人去看其他的人。我说过一句话:凡是大彻大悟,都须要经过大苦大难!贾宝玉本身就是一块女娲补天遗剩下的一块通灵的石头,因遇见两位神仙,听说那人世间种种柔情,所以哀求两位神仙带他到那温柔乡、富贵地去受享一番。于是,他来到了贾府,经历了人情世事,家破人亡,生老病死之后,恍然大悟,所以在高鹗所续写的结尾里贾宝玉是出家了。当然也有两一个结局,就是写过《钟鼓楼》的当代作家刘心武通过探佚和推测出《红楼梦》后二十八回的故事,所以他也续写了《红楼梦》的另一个结尾,当然是十分的悲惨的,因为刘心武认为,只有悲惨的收尾才对得起曹雪芹那句:好一似食尽鸟各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么,这就是关于《红楼梦》的一些读后感。其中我最喜欢的诗就有几句,我摘抄一下,给大家一起欣赏吧!我觉得都是给我感受极多的诗句。
其一: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其二:好一似食尽鸟各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其三: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其四:“我所居兮,清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我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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