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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12:35分柳州至南宁东D3563动车上,广播忽然播报三号车厢有乘客不适,急需医生乘客帮忙救治。
陈性女医生听到广播后,挺身而出,经详细问询和查体后发现该中年男乘客可能为胃肠功能紊乱、肠炎,服用列车备用药箱提供的藿香正气丸后患者的腹痛缓解。
陈医生叮嘱他下车后到医院诊治,完善腹部彩超和肠镜检查以便确诊,之后,陈医生准备回到自己的车厢。
然而列车乘务员叫住了陈医生,要求她出示医师执业资格证,陈医生表示未随身携带后,乘务员要求提供身份证、车票,并要求写下书面情况说明,留下个人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信息,并特别要求,必须写明“以上是本人亲笔所写”。陈医生这时才发现,列车员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对救治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
本是见义勇为的好事,却遭遇“盘问”和“签字画押”式的待遇,换成是谁都会觉得接受无能。
3月18日,一篇《女医生高铁上救人,结果却被索要医师证》的文章刷屏,引起医疗圈和社会各界的热议。
3月19日,在巨大的舆论声浪中,中国铁路南宁客运段发表致歉声明,表示对陈医生的衷心感谢,并对列车员的询问和拍摄作出解释。
热门评论在说,列车员过分,是在转嫁危机!
也有人在说,开除列车员,开除相关人等。
假如此次被救治的患者在下了列车后出现问题,列车员不知道救治人的身份信息,甚至不确定是否是执业医师,舆论会怎么说?
铁路部门草菅人命,不经判断就随便让人治疗患者?连问都不问一句!
换成是你作为列车员,你不想要保护自己吗?
对于病人,假如别人毫无医学知识,毫无救治本领,完全没有救治能力给你乱来,你害怕不害怕,看一看莆田系看一看保健品骗局,有一些人的恶意超乎想象,你想不想要保护自己?
也有评论在说,跨专业、非规定地点的执医是违法,以后医生在外面都不敢救人了,出门就说自己是做生意的。我们不救了!
绝大多数的人,在别人生死存亡之际,都会想要伸出自己的援手,这是根植在人性中的善良。
而医生,做的就是救死扶伤的工作,拥有的就是救死扶伤的本领。
我想,陈医生,还有千千万万个医生,都没有办法束手看着病人痛苦,看着病人死去。
看一看这次这么多人站出来,铁路这么快速有条理的致歉,这个社会并不排斥医生,并不想伤害医生。
人人都要保护自己,只是这种保护绝不能建立在伤害别人的基础上。也要为别人考虑,患者多从医生角度,医生多从患者角度,铁路多从医患角度。
并且,除去自我保护,人人还都应该有自己的担当。我们都可能遇到麻烦,遇到生死,没有人希望在自己遇到危难的时候,别人束手站在一旁。
首先,明确一点:医务工作者见义勇为救人绝不算犯法!
非法行医主要是指以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人员、不拥有法定条件的医疗场所、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物和医疗设备,冒充获得正式医师职业资格、医疗机构经营批准,进行医疗服务活动。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但在紧急情况下,事先未经批准,在非执业地点行医,不能以犯罪论处。例如,医疗专家被邀进行异地会诊;医生在有关部门的倡导下开展卫生下乡活动;医生在出差或度假期间,对遇到的突发疾病的人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法律允许并鼓励医师对突发病情的患者进行救治。
其次,正确的操作步骤应该怎样?
出于对患者、社会旁观者以及铁路或其他地点所有者(比如在餐馆,餐馆营业人员)心理的考量,建议各位
1. 先向铁路工作人员出示自己的执业医师证照片(平时可以拍好),确认没有比自己更合适的救治者
2. 和铁路工作者一起去患者处,出示执业医师证照片,说明情况紧急、资源有限,只能尽力而为,获得患者及家属同意,此过程记录。救治过程涉及患者隐私,原则上不应随意拍摄。
不得不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度,但这个社会真的没有那么多的恶意。
我们绝不希望怀疑、威胁、否定、质疑挡在医务工作者的面前。
挺身而出不是义务,但见义勇为值得,也需要肯定和称赞。
我们希望社会上的每个人多担当一些多从别人角度想一些,希望社会多温情一些,医患更和谐一些,希望铁路部门、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可以做好人员培训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更希望政府可以做好制度法规,让医者无顾虑,为勇者正其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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