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名人说:“在法治社会,只要你不触犯法律,无需向任何人屈服;而在人治社会,无论你触不触犯法律,必须要向权力屈服。所以,法治国家的人是站着的,人治国家的人是跪着的,低头哈腰的。”是这样吗?
在现实中,我们讲人情世故,尽量地学习人情世故,并且努力地做好。我们总是害怕得罪别人。就像别人说的,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就吃不了兜着走。
在古代,有一句话说,伴君如伴虎。做人臣的,总是小心翼翼的,唯恐一不小心得罪了皇帝丢脑袋。还有,就是做官,也要小心翼翼的,唯恐一不小心得罪了大官,得罪了上级丢了乌纱帽,丢了荣华富贵。所以古人说,要远离权势滔天的人。
为什么害怕得罪人?那是因为,有人掌控你的前途成败,你的利益得失,所以得小心翼翼的。
在古代,犯了法,皇帝还可以开恩,那就没事了,还可以官官相护,所以,他们害怕得罪人更甚于害怕犯法,甚至,他们可以把法律践踏于脚下。
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即使遵纪守法,还是害怕得罪人的。得罪了人,寸步难行。但好像不是法治社会应该有的情况。自由是法治之下的自由,而如果被人情世故而束缚了自由,那是法治还不够,不够完整,不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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