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学习经验的一般原则
第一项原则就是为了实现既定目标,它提供机会,让学生去实践的目标所隐含的行为,这就是说,如果其中一项目标是培养解决问题的技能,那么除非学习也能给予学生充足的机会去解决问题,否则这个目标是难以达成的。相应的,如果另一个目标是培养广泛的阅读兴趣,那么除非学生有机会广泛阅读,并从中获得满足,否则也无法达到此目标,因此关键是提供一些学习经验,使学生有机会去实践学习经验所隐含的行为,这项原则对每一类目标而言都是正确的。
第二项一般原则是这些学习经验,必须是学生在从事目标所隐含的相关行为时获得满足感。
第三项有关学习经验的基本原则是指教育经验想要引起的反应,是在学生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这些经验应适合于学生目前的成就水平,心理倾向等。
第四项一般原则是有许多特定的经验,都能用来实现同样的教育目标。只要教育经验能满足有效学习的各种不同标准,他们就有助于实现所期望的目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我们能想到和确定的教育教育经验是不计其数的,这说明教师在计划特定工作时,具有广泛创造的可能性,这意味着某个学校有可能会确定各式各样的教育经验,都旨在达到同样的目标,同时又兼顾了学生和教职工双方的不同兴趣,为了确保实现期望的目标,我们没有必要在课程中只提供某种有限的或事先规定好的学习经验。
第五项原则是同样的学习经验,常常会产生多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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