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区域代码和自己整理的“估算资料之套数、层数、楼数”,可以看出每一个村/居委会是主城区(城中区,城乡结合区),还是镇区的。再根据法律就可以推算出每一块区域有多少人。
全国共有660万家社区超市小店
因为国家户籍改革导致户籍管理上不再有农业户和非农业户的区分,加上城镇化下县改区和建制镇的国家设立标准还是很早设立的(已经不符合这个时代了,也就是说现在撤县建区等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现在关于城镇与农村地域划分标准相对模糊,各个地方统计口径也不统一。
相关法律条文:
08年《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国社区”标识规范应用手册》、《村改居》的相关法律资料如《东莞市关于“村改居”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下面是自己整理的,用于复习用。
市、镇、县人口其定义有两种口径:
第一种口径(按行政建制)
市人口:市管辖区域内的全部人口(含市辖镇,不含市辖区县);
镇人口:县辖镇的全部人口(不含市辖镇);
县人口:县辖乡人口。
第二种口径(按常住人口划分)
市人口:设区的市的区人口和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人口;
镇人口:不设区的市所辖镇的居民委员会人口和县辖镇的居民委员会人口;
县人口:除上述两种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行政和法律概念上,我国的行政规划:
部级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厅级的===》地级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
处级的===》县、自治县、区、县级市
科级的===》乡、镇、街道。三者平级
村、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的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居民小组。
自然村、组团/居民小区/居民区。
可以看出管理的层级链条太长。安徽铜陵市主城区铜官山区领全国之先,撤销了街道办事处,将原来的“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调整为“区—社区”二级服务模式。北京也试行了
每个市的社区居委会数、社区数、村数和村民委员会等信息可以看每个省民政局出来的报告,关键词是统计 用 区划 代码 城乡 属性。
如《2015年底浙江省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和村委会统计表》、《2015年天津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北京市行政区划统计表、《**2015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上海市区划名称与代码、城乡属性与城乡分类》、各省的统计年鉴
相关法律:
1)社区设立标准:
安徽:标准社区的规模设置一般在1万人3000户左右,社区工作人员总数一般按1人/300户配备,这意味着标准社区至少要有10名社区工作人员.
安徽业务委员会成立标准:对尚未成立业主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应当引导业主按照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这条全国物业管理法是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聊城市:城市社区一般按照3000户的规模设置。设立居民小组的独立居民小区可设立党支部。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委会。新建住宅区达到社区设置的规模要求,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即可成立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产生,一般按每300户配备1人确定,社区居委会一般配置5-9人。
北京:新建社区规模原则上在1000户至3000户间
南京:一个社区大体按照城市2000户~3000户、农村1000户~1500户
西安:居住小区可以设立集体户,
一般在2000-5000户或5000-15000人的规模内设立一个社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下延至满1000户或3000人设立一个社区,一个社区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为既无自主产权住房,又无法在实际居住地落户的迁入人员,解决在实际居住地落户住址问题
另外小区和居住区的设立标准可以看自己的另外一篇
2)居委会设立标准:
自1989年颁布至今23年来尚未修改的《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居委会一般在100户至700户的范围内设立,已不能满足社区需要。所以市场估算不用参考这个。可以参考各个城市的法律。
天津:居民委员会一般在五百户至七百户范围内设立
注意:根据村改居的国家相关法律,村改居后部分未统一命名为居民会问题,以及公安部的户籍是否统一,可以得出村委会有的可以是城镇户口,不一定都是农村户口。
记得看“村改居”的相关法律。
另外目前居委会命名有以下几种:“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都有可能是城镇概念上的居委会。
3)建制镇设立标准(1984年):
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乡政府所在地非农人口在0.2万人以上,或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乡政府所在地非农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则乡改为镇。
由于目前人口都集聚到城区,所以非当地政府所在地的镇应该都使用。
根据2015年城乡统计公报的数据,推算出一个建制镇户籍人口为4899人。一个村户籍人口为289人。也就是说一个建制镇等同于17个村。一个乡户籍人口为2526人,平均一个乡8个村。一个县户籍人口为9.95万人,平均30个箱
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改革中试点建制镇条件:
建制镇镇区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拥有规模以上企业两家以上,或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或每年旅游人数10万人次以上;属于市县重点发展镇,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相对发达,区位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建制镇年财政总收入位列本县(市、区)各建制镇前列;辖区内没有高污染企业,水质、空气、土壤等环境指标达标,生态环境优良。
4)街道设立标准:
这个法律废了:1998年,10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五万人口以下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一般地不设立街道办事处。
目前行政改革方案是街道服务大致2-10万人口。
南昌设立标准:标准街道人口规模为4-7万人,街道用地规模为3-6km2;标准社区的人口规模为0.4-0.7万人,标准社区规模为0.3~0.6km2。
徐州07年镇改街道办事处的范围是全省县级市和市辖区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
5)县设立标准:
6)县改区或县级市设立标准:
根据县级市设立标准以及平均县数,县级市人口》=45万。
7)市辖区设立标准(2003):
一、直辖市和地级市可以设立市辖区。
二、市区总人口100万人以下的市,平均每40万人可以设立1个市辖区;市区总人口100-300万人的市,平均每50万人可设立1个市辖区;市区总人口300万人以上的市,平均每60万人可设立1个市辖区。最小的市辖区人口不得少于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不得少于10万人。
三、与市区连片的工矿区、林区、旅游风景区、港口区、开发区及其它自成一体的地域,可单独设立市辖区,但其总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不得低于最小市辖区标准,并且经济发达、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四、市辖区的设置要规模适度,布局合理,不得形成飞地。
五、中心城市郊县(县级市)改设市辖区,需达到下列标准:
1、县(市)域与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土开发利用连为一体,部分区域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市区规划范围。
2、全县(市)就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70%;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75%以上。
7)根据地级市设立标准,城镇化率及《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一个地级市常住人口平均为200万.
8)河北:撤乡设镇要达到以下条件——
辖区常住人口6万-15万,面积9平方公里以上,非农产业居民比例不低于85%,居民小区成规模,居民委员会12至16个,每个居民委员会规模1500-3000户居民,居民委员会办公服务用房每百户20平方米
统计领域下的行政区划:
《统计用区划代码》的结构共为12位代码,分为5层码段:
《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由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和3位城乡分类代码表示:
在《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第13-15位所表示的城乡分类为:111表示主城区;112表示城乡接合区;121表示镇中心区;122表示镇乡接合区;123表示特殊区域;210表示乡中心区;220表示村庄。在判别城乡时,第13位为1表示城镇,第13位为2表示乡村。由此可以从《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观察到哪些村级单位属于城镇,哪些村级单位属于乡村。
7-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由统计部门根据《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进行编制。在编制乡级代码和村级代码时,代码取值区间分别为001-599。凡民政部门确认的乡级单位和村级单位,代码取值001-399;民政部门未确认的乡级单位和村级单位,代码取值400-599,其中,不含498、598。如果乡级单位下没有村级单位,则需要虚拟一个村级单位,代码为498或598。
园区及政企合一单位代码编码方法等其他代码解释见这篇
由行政区划代码可以推算出,主城区、城乡结合区、镇中心区各自有多少委员会,每个委员会大致管多少户
城镇:城市的市区+镇。
上述是08年出来的文件规定.
而1999年《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城市=城镇,解释如下:
城市: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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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又称建制市或设市城市。指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按行政级别分为直辖市、地级市和县级市;按规模分为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市辖区:地级市和县级市,含市辖镇,不含市辖区县
包括城区和郊区
全市域
包括市辖区、下辖的县和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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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的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的市区
城镇: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其中城市市区解释如下:
设区的市区是指:
(一)市辖区人口密度在1500人/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市区为区辖全部行政区域;
(二)市辖区人口密度不足1500人/平方公里的,市区为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和区辖其他街道办事处地域;
(三)前款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城区建设已延伸到周边建制镇(乡)的部分地域,其市区还应包括该建制镇(乡)的全部行政区域。
以上可得,市区以市辖区为维度,行政的概念,一般不包括镇,到街道,除了人口密度大或者城区建设已经延伸。
设区市的其他地区分别按本规定的镇、乡村划分。
不设区市的市区是指:
(一)市人民政府驻地和市辖其他街道办事处地域;
(二)市人民政府驻地的城区建设已延伸到周边建制镇(乡)的部分地域,其市区还应包括该建制镇(乡)的全部行政区域。
不设区市的其他地区分别按本规定的镇、乡村划分。
城区(不包括镇,也不包括县城?)
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设市城市城区包括:(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也就是,城区以街道为维度,行政的概念,不包括镇,外加部分特殊区域和人口密度大的大城市镇区域。
目前2015年城乡统计年鉴和公报里,城区都不包括镇。
市区面积
看市区定义,行政上的概念?和城区面积有什么不同?市区包括城区和郊区,这么理解?
城区面积
包括: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建成区面积
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对核心城市,它包括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的若干个已经成片建设起来,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对一城多镇来说,它包括由几个连片开发建设起来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组成。因此建成区范围,一般是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能包括的地区,也就是这个城市实际建设用地所达到的范围。
也就是说,建成区面积以公用设施的外轮廓线为维度,不是行政的概念,注意是外轮廓,它包括一些没有开发的区域,就是那城区面积和建成区面积有什么不同?
公共设施
是指行政办公设施、商业金融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和福利设施、教育科研设施、文物古迹设施、其他公共设施。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看自己整理的土地分类标准,它不包括军用安保等特殊区域+非建设用地,聚集人流量高的消费人口。
所以看一个城市的商业竞争力,除了看科技这个维度,还可以看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城区常住人口。
县改区(撤县建区)或者县级市(撤县建市)的条件:
县改区,县变成县级市,乡镇变成街道,村变成社区,是因为非农业人口达到一定的比例。
具体标准可以参考以往的,但是因为年代久远,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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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县城:是指县政府驻地的镇或街道办事处地域,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以及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镇: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建制镇的镇区。
包括:县及县以上(不含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所在的建制镇的镇区和其他建制镇的镇区。也是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镇区是指:
(一)镇人民政府驻地和镇辖其他居委会地域;
(二)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城区建设(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已延伸到周边村民委员会的驻地,其镇区还应包括该村民委员会的全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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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是指本规定第六、七条款划定的城镇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乡村包括集镇和农村。
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农村指集镇以外的地区。
凡地处本规定城镇地区以外的工矿区、开发区、旅游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地区,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按镇划定;常住人口不足3000人,按乡村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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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点:
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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