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年轻的时候,很看不起一种人,就是邋邋遢遢的那种人。穿着没讲究,随随便便,哭笑自得。
就是我现在这样的人。
不在意穿着,应付式地买俩套正装,穿上半个月。原本洗澡得5种不同的毛巾,现在一条足以。尤其最近,我喜欢用硫磺皂。便宜,抹在一周洗一次的身体上,感觉很干净。
上大学的时候并不是这样。
每天要吹半小时的头,总是觉得衣服少,俩天不换瘆得慌。那,不知何时我变成了当初讨厌的这种人呢?
默默算了下,不是在工作后,也不是在什么失恋时,仅仅一念之间。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我又能以怎样的姿势去推销卑微的自己?当一个人自尊到用自卑来掩饰,何需在意,这徒惹尘埃的皮囊?
可以喝点小酒,但我不跟你比酒量。可以谈些暧昧,但我不跟你谈感情。恣肆悲欢,纵放在一句离歌,一个拥抱,很随意地坦白出所有的感情。只是除了上帝视角的众神,谁有知道某个小人物,会在自己的心脏上,深埋另一颗小小的心?
写在你脸上的是开心,写在我脸上的只能叫幸福。安静接受一切自酿的苦果,以为自作自受,其实只是三维时间的投影。每一个铭心刻骨的瞬间,在观察者的眼光下,随意拨弄,或定格,或重播。
他,像一条狗。在你这样淡淡戏言的时候,满足了我最虔诚的梦想。若不能得到幸福,那不如带点小小的假装,给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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