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虽有风,但阳光温煦。没有冬天的冷清,只是地上满是落叶,大多数是桐树叶,一片片贴着大地。每日看去,树上的叶子怎么落也落不完,即便脱水干皱,还是会固执地挂在树杈上,不由得让人生出疑惑,树的一生能长出多少叶子呢?
生活如常。
除了夜晚最爱的就是清晨微明前的那个时辰,可以静静地打会坐,数着气息,全身的毛孔散开来,能感受到外界的许多丝联,这样的清修会产生虚无,专注于自身的感知,感觉很妙。现在只能做到单盘,一小会儿脚会压得发麻,修行还不够,需要年深日久的领悟。
清晨做饭的小时光也是我最喜欢的,清晨与夜晚的安寂是不同的,它有种活泼在里面,天光微亮,鸟雀始鸣,人在其中,也会有些雀跃的小激动。粥的热气将厨房铺满,胡萝卜丝进入油锅时那声滋啦声,都会将我从虚无拉回到这个充满了烟火气的人间,这种感觉妙不可言,让我产生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幸福感,满满地充盈着,然后会感恩,感恩于安静美好的生活。
还是会继续听蒋勋的说红楼,听他讲龄官画蔷,题帕三绝,芦雪庵炙鹿肉,听宝玉一生中最为美好的记忆。有时会嫌蒋勋说的琐碎,其实并不是他琐碎,而是贾府本身就是很琐碎很容易生是非的地方,我就转听他讲古诗十九首。
冬天是读小说的季节。冬夜漫长,躺在枕上睡而未睡的时候读几页书,好让将要到来的梦境多些斑驳。小说对我来说已很难入境了,我只是手里举着书本,看着他们一个个的说话,动作。小说本身就是一种偷窥与揣摩,从他人的表情举止来探测他的内心,发生到最后也不会结束,每一次的结束都必将是另一次的开始。
我读过的让人最为无望的小说是哈代的《无名的裘德》,再也不敢读第二遍。许多小说家最后喜欢独居或选择自杀,我想是因为他们看透了人性,人性的复杂与多变逼到尽头是疯狂,或者幻灭。
有次看到作家毕飞宇的长博,他说《红楼梦》是本从什么年纪都可以读的小说,因为我们的社会是人情社会,不读红楼就不能理解我们这个人情社会,无法认识这个人情社会的温暖与邪恶。我们身上的文化基因总有一天会复活,躲避不开。民族性是很微妙的情感,美丽与哀愁的表达不尽相同。
所以我最爱的还是古诗词。
购得了义山与长吉的诗集,每天读几首,慢慢地总会读完吧。觉得自己不能够如年少时那样轻易地就融入到诗的情境中去了,会游离,有时候干脆闭目,让纷乱的思绪如野马般奔走,再翻开书页,来物我相忘一番。这样的感觉很舒服也很享受。会让人思古,你在感受一个很多年前的人的情绪,他所描述的感觉和情境也许自己也曾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而这个人还是你所喜爱的。这样的感受是幸福的,你与喜欢的人心有灵犀,心意相通,而且这种感觉只有你自己知道,不用与别人分享,不用诉说,只需默默感受便是。我喜欢这样。
去年的十一月,下了冬日的初雪,细雪纷飞,天地茫茫。一个人站在雪中的原野,什么都听不到,天地间惟有雪,一片静寂,一片混沌,无想可想,无念可念。
之后一直无雪,现在的我就在盼雪。很想孤身在一座山中,看雪在风中飘飞,来品味一下清欢。有时候会有出世的想法,可又难以从尘世中抽身,两难,那就让自己保留一个念想好了。
想想。
关门即是深山。人间修行无岁月。
冬夜,围炉温一壶酒。
不知岁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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