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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见南子”捉古

“子见南子”捉古

作者: 惊鸿飛雪 | 来源:发表于2023-12-10 06:42 被阅读0次

    李敖语萃 163

      《论语》(雍也)记载:“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坊间的白话翻译是:“孔子去见南子,子路不高兴。孔子因而发誓道:‘我有不合礼的行为的话,天会厌弃我!天会厌弃我!’”洋人理雅格(James Legge)英文翻译是:The Master having visited Nan-tsze, Tsze-lu was displeased, on which the Master swore, saying, ‘Wherein I have done improperly, May Heaven reject me! May Heaven reject me !’这些翻译都不错,可是太文了,真正的山东口语该是:“孔子去看卫灵公那骚货老婆,他的学生子路不高兴。孔子发誓说:‘俺要是不规矩,天打雷劈!天打雷劈!’”

      《论语》中这一记载,使道学之士颇生窘态,他们认为孔子是圣人,圣人怎么可以跟学生发这种毒誓?并且,南子也不算是什么正式夫人,名誉又坏,圣人怎么可以去见她?

      道学之士为了圆场,便打中文的主意。他们说“夫子矢之曰”的“矢”字不是发誓,乃是“陈”(说明)的意思;“予所否者”的“否”字,乃是“予以所以否而不见用”,因此“天厌之”的对象,是“天厌斯道”,所厌不是指孔子自己。像程颐等人,就是这么曲解的。这种曲解,在博学的朱熹眼里,他无法苟同。朱熹看出中文中“矢”字是誓辞,孔子明明在发誓,是不可以曲解的。

      朱熹虽然在中文解释上恢复了本来面目,但却又节外生枝,用制度来为孔子这一行为护航。《朱子语类》有这样一段:“仕于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当夫子时,想是无人行,所以子路疑之;若有人行时,子路也不疑了。”但査《史记》(孔子世家)中记“子见南子”的经过,却是:“反乎卫,主蘧伯玉家。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夫人在絺帷中。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佩玉声璆然。孔子曰:‘吾乡为弗见,见之礼答焉。’子路不说。孔子矢之曰:‘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于是丑之,去卫。”从这一记载中,清楚看到孔子去看南子,是“不得已而见之”的,若如朱熹所说,“有见其小君之礼”,又何来“不得已”?去见就是了。子路不高兴,以于礼必须如此答之可也,又发什么誓?何况,《史记》中明明记着南子明明在说,你要跟我老公攀关系,就得走我的后门,我现在愿意见你。所以“乡为弗见”(一向是不想去见)的孔子,为了想得君行道,也只好去见她了。孔子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可是也没成功,《史记》说“灵公老,怠于政,不用孔子”、说孔子“不得用于卫”,可见最后还是被“寡小君”摆了一道,得不偿失了。

      其实,朱熹对“子见南子”的议论,是多样的,也不无矛盾的。《朱子语类》就有这样的对话:“问:‘子见南子。’曰:‘此是圣人出格事,而今莫要理会它。’”在朱熹眼中,孔子干出这种大手笔,是“出格”了的,言外之意,似不以孔子为然。

      钱穆在《孔子与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说:“孔子不愿针对子路话作答,因为这样便太直率了。于是说:我若错了,天自会厌弃我。这样说来,孔子之以天自誓,并不是愤激语,反见是婉委语。……孔子此处对子路的誓辞,却反而有诗意了。”钱穆这些话,可说全是胡说八道。《论语》这样子读法,于经于史,都站不住。孔子显然是情急之下,向学生以发誓自明的,发誓是斩钉截铁,又何来“婉委”与“诗意”?“国学大师”如此黑白讲,真是国学大笑话。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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