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随时可能发生,特别是活泼好动的初中学生,更容易发生意外伤害。
下课了,学生们静坐受拘束了一节,终于摆脱束缚。教室里,走廊里。顿时热闹起来。男生女生,蹦蹦跳跳,你追我赶。
一名甲男生用纸袋故意投了一名乙男生,随后跑出了教室。一个纸袋激起千层浪,乙男生二话不说,拿起书桌上的一支笔追了出来。
两人便在走廊上你追我赶,眼看乙男生在教室前门追上甲男生了。乙男生就用笔照着甲男生掷了过去,而此刻甲男生已经跑过教室前门,也跑过了隔壁班教室的后门。偏偏这个时候,从隔壁班教室后门出来一名女生。那支笔不偏不倚一下子掷在了女孩的眼睛上。
女孩儿捂着自己的眼睛,呜呜的就哭了起来。边哭边有同学把他带到了办公室。也幸好当时走廊里人非常多。掷笔的那个同学,也被女孩同班同学指证到办公室。
眼睛的事是大事,老师不敢怠慢。随机电话通知了双方父母。
乙学生的家长,知道自己孩子闯了祸。就积极主动的陪着女孩儿和女孩儿的家长一起到医院去检查治疗。
到县城医院一查看,眼睛内部有损伤。马上住院治疗。乙学生的家长全程陪护拿医疗费。
稍好一点,女孩儿出院上学校。可是隔了三五天,感觉眼睛仍然难受。于是,家长又陪孩子到市里医院检查治疗。市里专家医生一直批评嫌来的晚,延误了治疗孩子的病情。需要立马做手术。
手术很成功,这名女同学又住了一段时间院。出来一算医疗费。将近十来万。乙男生的家长一看钱这么多,总觉得自己拿有点屈,他总觉得让甲同学的家长也承担一部分。可是甲同学的家长也讲自己的道理,那个女孩儿的眼睛不是我们投的呀。也是不愿意出钱。这件事一直拖着。
女孩儿的家长更屈,当然也很气恼。我们孩子受了疼。我们又自己掏腰包看病。于是,二话不说。把甲同学家长、乙同学家长、学校、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
听说昨天开庭了,结果不得而知。结果会是什么呢?等出来告知大家。学校从来没被告过,这是第一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