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5点40起床,一切是那么安静,我看见院子里有一大只异物在移动,好奇心驱使我走近一瞥,原来是一只巨大的蜗牛,我没见过如此大的蜗牛,我是说本地蜗牛。一丝恐慌从脚底瞬间蔓延到头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去踩死它,就在我抬起的脚没过它整个身子的时候,发现那只蜗牛其实就是我自己,它无法预估自己突如其来的死亡,就像我无法预估青春还能燃烧多久,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断向前移动,而它移动的轨迹,正是我缓慢消失的青春。我担心太阳出来之前它还无法逃离这座院子,为了让它不至于那么局促,于是我把它放入了花坛的蔽阴处。
此时看着空荡荡的院子,内心无比烦乱,在人际关系上,我滋生洁癖,我厌恶那些为了自己这点可悲的利益而勾心斗角的人,与这些人相处不如不处。当我看清他们都是为了自己那点利益而活的时候,我就会无比烦躁,烦躁的时候就会想到抽烟,我本来是不抽烟的,所以我抽烟的姿势特别别扭。我只能想象飞哥哥抽烟的样子,也学着老蔡的样子抽烟。。。。。。就是没有学过我爸抽烟,我无法在父亲面前点燃一支烟,在他面前我永远把自己看做未成年。我翻出半包软中华,其实任何香烟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而我也不知道这些烟的价位。
蹲在院子里抽烟,一支两支,我用蹩脚的手法弹走烟头上积攒的烟灰,烟灰顺着风的回旋粘在我手臂上,那一丝轻柔的触碰让我想起我的初恋,我属于早恋分子,在初一就谈了恋爱,牵着她的手回家,在饭桌上对我父母说这是我会爱一辈子的女人,那时不知道一辈子有多远,体育课我们躲在树荫下接吻――仅仅是嘴对嘴的触碰,舌吻是大学时候才学会的。后来初二,她移情别恋,喜欢上了我的好兄弟,我好兄弟跑来跟我说我对象喜欢他,当时我看过《上海滩》,我学着江湖义气没有一拳挥打过去。我后来问她,喜欢我兄弟什么,她说我兄弟长得比我可爱。在可爱这个词上我输给了我兄弟,只是后来我兄弟也没有跟她在一起,我兄弟那时候看过《三国演义》,他说兄弟比女人重要。我们继续成为好兄弟,我女友成了我前女友,第二年,她转学去了外地。我兄弟到现在还是比我可爱,每次见面,我都会忍不住强吻上一口,他无奈地说是当初我前女友造的孽。
烟抽了大概五六支,看着满地的烟灰,又觉得还要多,一支烟变成烟灰只需不到2分钟,而一个人变成骨灰,需要一辈子,这一辈子,算算也不长。我将近走完了人生的三分之一,这些岁月中,遇到过很多很多人,见过很多很多事情,其实世事本不繁杂,繁杂的,向来是人心。有人善于隐蔽,有人善于心计,有人聪明反而过了头。而我,一向不喜与人为恶,人活一世,冷暖自知便好,愿不被随波逐流。
曾经见过一位名气不小的作家,他说很多时候,他依靠摄入春药写作,比起吗啡,春药更加安全。而在他的小说里,我看不到春药的影子,就连春也很少出现。
傍晚,我发现那只蜗牛死在了墙角,是我在浇花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至于它的死亡原因,我不想知道。
你那么孤独,还强颜欢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