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长安城来,找我的一个朋友。
我的这个朋友姓薛,但是也可能姓李。可能仍然年轻也可能已然苍老。他有一队士兵,可能是他花钱招募来的,也可能是跟踪着想要刺杀他的。
他告诉我,在这座城市中,一切人名、地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实质。所以我不用费劲记起关于他的种种表象,只需要记得他本身。
很多年前,我的这个朋友设计了长安城,把它建造成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土头土脑,平坦得像女人的小腹。并且没有做下水道,所有的水分都积蓄在泥泞的地面上,依靠阳光蒸发,如果把城池倒扣过来,所有人都会缺氧致死。
长安城里的道路错综复杂,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路口,且大多是死胡同。假如你一边骑着车一边考虑别的事情,就会在拐角处一头撞得鼻青脸肿。因此长安城里的人都志虑单纯,不去思考行路以外的问题。
为了避开这些曲折,也因为那些总是沉在地面上的雾气和脏水,长安城的每一节地铁都在天上飞,恐高的人只能选择在水塘里绕来绕去,久而久之脚都变得无比肿大,皱得像揉搓过的废纸。
长安城里没有任何植物,总是黄扑扑的。街道上行走的都是纯蓝色的人,浑身鼓鼓胀胀,轻轻一戳就会流出蓝油漆般粘稠的血。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黄色和蓝色并不交融,否则长安城就会变得绿油油,成了挂满青苔和水草的海底世界。
长安城里有一座钟楼,人绕钟走,走满一圈是一分钟,六十圈击钟一次。楼里老兵的脚步随年岁增长而逐渐变缓,全城的时间就成了这位老兵衰老的刻度。可想而知由此产生了多少麻烦,比如你刚躺下准备睡觉,听到第七下钟声,就得赶紧起床上班。晚上的火车在中午就发车,早餐当作晚餐,相约的人总是碰不到面。尽管如此,人们仍然遵循着钟楼的时间生活。
到这里,长安城在我的描述中就变成这个样子:一座黄色和蓝色的错乱无序的迷宫。
在那座叮当不定的钟楼里,一个女孩和茶炊锁在一起,有着橄榄色的身体,留着伞盖似的头发,脚踝系着红色丝线,浑身散着牛奶色的热气,把樱桃核吐得遍地都是。我的朋友是能工巧匠,并且一直是长安城里最聪明的人,如果我是他,会有足够的能力把她从枷锁里解救出来。而我是我,就只能满怀歉意地说一声:“对不起呀。”然后和她一起躺下来,锁在重重雾气中,把她嘴里的黄连木放到自己口中。
倘若此时她开口跟我说:“谈谈你的长安城”,我就会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发黄的旧稿纸递给她,在她大声骂我“变态哪”之前离开这里,把苦味重新还给她。这些纸张上所记载的故事必须是污秽的、下流的、难堪的,关乎我所有的幻想和生命,符合一部三流黄色小说的全部特征。
但她紧闭着眼睛,一句话也不说,我就只好把我的长安城塞回兜里,对这个因破坏茶炊而被判终生监禁的女孩说:“你等一会,我去找我的朋友来帮你”,就离开了她。
走在长安城里,我像风一样飘摇着游荡遍每一条街道,一个白衣女人与我如影随形,转瞬又消失不见。记忆随着她的痕迹缓慢丢失,让我清醒而轻盈。很快我就记不起自己是从何而来又要到哪儿去,学过什么又遇见过谁,关于我的朋友,则只剩下一些残破的记忆片段。
比如在淡蓝色的雾气中,他提着长枪冥思苦想如何把自己心爱的女孩装进一个机巧精致的柚木笼子;比如在深夜拉着一个女孩尘土飞扬地逃亡,傻头傻脑地问她:“你为什么和我私奔?”;比如他坐在蜡做的绿荫下打瞌睡,松弛的脸像降下来的风帆,有人为此轻易送上了一生。
这也就是说,我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羞赧的流氓、浪漫的匠人、散漫的天才,却不知道他是谁,可见只记住实质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我不知道该去哪儿找他,不仅是因为我记不全他的表象,还因为他更善于伪装。长安城里有很多描眉画目装着假乳房的人,也有很多拄着拐高高走着的人,还有一些前面穿着厚厚的大衣后面却一丝不挂的人,由于人口密集,每个人都像被几百个人跟踪,一走路就像蜈蚣一样响起纷沓的脚步声。但要把这些所有的外貌碎片拼凑在一起,他才是他。
找到他是不容易的,但如果出现了,我能确认世界上没有第二个这样装扮的神经病。因此我仍然不知疲倦地走在冒着蓝色荧光的雪片下面,呼吸着清冽的茉莉花香气,回忆着钟楼里我模糊的爱人。
我甚至开始幻想我们见面时,我要向他讨教他设想中的风力长安、山中长安,有蜿蜒的城墙、精致的水道、四季不谢的花,风景如画,城池日夜不停地在海风和草木中转动。当你提起这些时,才会有人心甘情愿地被你抓住,或跟着你私奔,并且很有可能认为你是个诗人,而不是写三流小说的不法分子。
我从钟楼走到博物馆,从博物馆走到大雁塔,走了很远很远的路,走到一个高高的黄土堆下,吃一个冰冷的饼。
没有风也没有声音,下雪的缘故,大家都不必走在阴影里躲避阳光,所有皱巴巴的疲软的历史都笼罩在真空里,安静且安全。
千古一帝也走不了这么远的路,吃不到这样难吃的饼,我心疼地拍了拍他的坟头:“放心吧,一点也不好吃。”
那些褪色的兵士们要比跟在我的朋友身后的兵们听话得多,严肃地站着一动不动。它们被我的朋友用一些泥土和糯米做成,如果饿了就从自己身上揪下一小块食用,因此千年之后,我们看到的都是一些残缺不全的人。
如果我的朋友是这些兵士中的某一位,一定会率先把周围的人先吃光,直到身旁变得空空荡荡,自己变得白白胖胖,我一眼就能认出。这很符合自由派的做法,不是因为舍不得吃自己,而是因为没有人会提出异议,舍身为人的伟大精神是学院派的一脉传承。
作为学院派,即使在太平盛世,这些将士也要不分昼夜地举着油灯四处巡视,扛着早已被抢走的短戟,捡捡土块,四处张望着分餐吃剩的战友。
就在我想象这些糯米泥巴人的味道时,在这些通天的光柱中间,陡然响起雷鸣般的战鼓,坑里坑外的人们慌慌张张捡起身旁的残肢断手往自己身上装,于是不完整变成完整,完整的长出千手千脚。几只威风凛凛的战马高傲地昂着空无的头颅,尝试着发出嘶哑的啼鸣,始作俑者有些不好意思地站在旁边,朝我狡黠地笑了笑。
叫吧喊吧,轰轰烈烈地朝长安城进军,褪去衣裳,踩着父母孩子的尸体,重新长出你们的脐带,留着蓝色的血,挥舞着手臂赎回你们的皇帝。把我的女孩从茶水中救出,或将她溺死其中,夺回本就属于你们的城池和时间。
对此无动于衷的只有我和他,长安城里的一切早已结束,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
在一片浩荡的静止中,我们擦干蓝色的血迹,竖起中指,指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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