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选择一个患有精神病的人结婚吗?”
S姑娘蓦地问我。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老实说,让我沉默了。我真的不知道,当我真正遇上这样的事情时,我要怎么处理。
“我肯定不会。”S姑娘自己回答了,“曾经我拒绝过喜欢我且我也喜欢的男生。因为他患了病(非不可医治,但会长期跟随)。
“无可厚非。”
我头也没抬地应了她一句。这样的选择有什么问题呢?只能说是一个利己的选择而已,谁在选择的时候不是在考虑方方面面?
“是吧。我也难以免俗,自私自利。大多数人会选择一条不用或是少费尽心思的路。”
选你想选的,走你所选的。没错。
生活中,一定少不了有一些人会有一些隐瞒,不论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但我仍旧希望有知情的权利——让我提前知晓再决定。
但是,坦诚的勇气,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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