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了解二十年代醉生梦死的美国,最好是这本书。
年轻的小说家,年轻的迷惘的一代。
小说所讨论的故事和作者的生活仿佛重影。在这一点上与捷克伦敦很相似。
诗一般的小说。诗一样晶莹剔透的小说。浪漫到一塌糊涂,同时又清醒到一塌糊涂。将最俗套的超阶级的爱情故事,变成了对一个时代的透视。铜臭侵染了一切,包括爱情。与《美国往事》的主题一样,都是美国梦的幻灭。 这部小说就像一部戏,又像一部电影。不多的几个人,不多的几个场景,只有两个字深深的镶嵌其中:失望!
我的毕业论文就是写的这部短短的小说。有这样一句话,“当我年轻时,我已经老了”,也许是这部小说最佳的写照。
顺便说一下,诗意就是通过翻译而失掉了的意思,这一代年轻人的文字,简朴纯真得让人心痛。这本书还是不要读译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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