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个民谣歌手,后来青春暴尸街头。
他忘记了他的名字,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他啊,来我们这儿好多年了,总是在说要离开这儿,唱属于自己的歌,要出道、要出片、要红。现在还在这儿唱着歌,喏,后天是他的生日,昨天他又跟我告别了一次说要在生日那天再闯一把。我就在这等着他啥时候又回来继续唱歌。”酒吧老板老鬼抽着一根便宜到不行的烟给每位客人讲他的故事。
“为我点杯酒,随你点首歌。”他正眼都没瞧我一眼,自顾自地调着自己的吉他,但我知道这话是对我说的。毕竟天色刚渐黄昏,店内的客人除了我就只有一位在角落里喝着茶的姑娘。
“酒随你挑吧,我想听《天空之城》。”
“老板,来杯勃朗宁。“他还是没正眼瞧我一下,仿佛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也许是我看错了,黄昏的余晖顺着门口的小窗洒进来,似乎照亮了一点他眼底的泪光。他分明是个没表露过情绪的人,我都来这儿三年了,从没见过他哭泣。
当时的他唱着“想念着你,忽明忽暗。”
到了他生日那天,我应了老鬼的邀,去酒吧听他的第三次“告别演出”。
“今天一过,他就三十了,他跟我说过他将再也找不回他曾经的一切了·,他这次要真的走了,不过也这么多次了,谁知道呢。”
“我许诺过,他三十岁的时候我会回来的。”在我耳边似乎传来一句轻柔的低语,在周围震耳欲聋的音响声中却格外清晰。
那个夜晚的他似乎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他,他嘶吼着唱出每一句我所熟知的、不知的民谣歌词。摇移不定的灯光始终没有打在过他的身上,可我分明看到他的眼神在每次摇动头部的时候寻找着什么。
我循着那先迷茫而后变为狂热的眼神看去,是那位喝茶的姑娘,就坐在老鬼身边,笑得令人目眩神迷。
那夜后我再没见过他,直到三个月后。
那时的他似乎不再是我认识那个的他了,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满面笑容的成功商人。没人知道他做了什么,也许他本就是个经商的材料也有些底蕴,只不过玩够了,要回去过本被安排好的生活了。也许我本就不曾真正认识他。
“老板,来杯勃朗宁。”他只是来告别的,告诉我们他的一切都好。“也许对我的那段梦想来说并不算好,不过在大家看来应该算是很好了吧。”
他不再像曾经那样扬起骄傲的脖颈举杯一饮而尽,而是一点点饮完这杯酒,每饮一口就有一点眼泪流下来。
无人了解他在为何而哭泣。
在大家看来很好就是很好了。
说起那位姑娘,也许只是我喝醉后的幻想罢了,不过人们和我说起过的关于他的最多的故事就是他曾与隔海相望的女友约定在他三十岁那年重聚,结婚,要一直在一起。至于那姑娘是因何而杳无音讯,也许没人知道了。
他饮尽了那杯勃朗宁,将酒杯放在吧台上就走了出去,同样是离开的背影,那个一次次“告别演出”后意气风发地离开的少年却在不知觉间离开了他的身体。
他被夕阳拉得长长的影子也消失在了街角,可我脑中还在回荡着酒杯被放在吧台上的那一声闷响。
砰。
勃朗宁射出的子弹杀死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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