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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权限分级,阅文的一小步,网文权益保护的一大步

著作权权限分级,阅文的一小步,网文权益保护的一大步

作者: 月读数联 | 来源:发表于2020-05-07 18:10 被阅读0次

    阅文”新合同”事件发酵至今,终于迎来了事件的全新转折点。

    6日下午,阅文新管理团队和作家代表举办了首场作家恳谈会,对讨论最多的合同争议,作家的著作权归属,以及网络文学生态,还有创作环节优化等等问题,都进行了商讨。

    对于所有阅文平台作者而言,值得高兴的事情是,在最关键的著作权问题上,终于等来了阅文管理层的承诺:会在一个月之后给出新的合同版本,并且会针对不同类型的著作权,提供多版本合同,对授权权限分级,让作家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著作财产权。

    给予作者选择的自由 才是最好的权利保护

    当我们谈论著作权的时候,到底在谈论什么?

    很多普通人,甚至包括作者自己,可能都不能确定的知道自己一篇文章所拥有的著作权到底意味着什么。

    事实上,一个作品的著作权,首先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部分。人身权利是法定的不可剥夺的,所以,即使合同规定了人身权的转让或者授权,也会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条款无效。

    所以我们通常意义上讨论的网文平台和网文作者直接的著作权争议,往往涉及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利部分,也就是可能具有财产效益的权利部分。

    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的是,著作权的财产权利部分,是可以根据权利的不同类型进行详细划分的。比如,一般常见的包括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等。一个作者要在网文平台发文,首先必须授权平台最基本的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然后才有作品成型后,衍生出来的线下发行权、改编权、展览权等等其他权益。不同的权益类型,可能产生的收益也是不同的。

    所以,当整个恳谈会的信息公布以后,对于网文作者而言,最关键的信息绝对是这几个字——“授权分级”。也就是说,阅文新修改的合同里,有可能会将每一篇文章的著作财产权类型进行明晰,然后根据不同著作权可能产生的价值进行分级,赋予每一个作者对自己作品不同级别的权限,是否要直接授权给平台,给予选择权。

    说直白点,就是作者可以自己签合同确定,到底是一次性全包,让平台买断自己的文章的商业利益,还是由自己一点点慢慢积累,分不同层次和等级来运营、售卖自己的作品。

    这,才是对作者真正最有意义的事情。

    “授权分级”式的合同选择权,有可能改变网文生态环境

    在任何时候,拥有了选择权,才是拥有了真正的自由。对于网文作者而言,也是如此。

    网文从无到有,是时代的产物。早在2003年,起点中文网第一次尝试启用付费模式,以保障平台运营,同时保障作者的收益,以便于更多的作者可以通过起点网生存下去的时候,可能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将近20年后,走到了作者的对立面,成为了一小部分作者眼中那个最可恶的“剥削者”。

    从早期的找寻平台创作,不在乎收益,到后来的通过付费模式获取收益激发作者创造力,再到现如今的泛娱乐时代,通过IP运营的方式,网文作者著作权权益在不断的摸索与变化中找到了财产效益的最大化方式。

    而这种变化,并不是作者独自可以完成的。新华社5号就关于阅文的争议,发表评论说,有好的平台才会有好的作品,网文平台与作者应当唇齿相依。

    阅文争议的来源,根本上在于过去的平台与作者关系之间存在的旧疾,与其说这些愤怒是针对阅文,不如理性看待,更多的是网文作者和读者对于过去的平台与作者之间关系的不满。此次阅文恳谈会所透露出来的关于“授权分级”的信息,才是真正的有可能改变整个网文生态环境的重大信息。

    阅文作为整个中文网文界最大的平台之一,如果能够率先启动“授权分级”,将著作权的权利授权选择交给作者,就必然可以带动其他平台的改变,并进而改变整个网文圈的生态,引发网文圈的重大变革。

    资本的触觉永远是最敏锐的,无论网上的争议如何,批评的声音有何种倾向,资本用自己的选择说话。从新管理层接手阅文后,股价一直持上涨趋势,5月5日,阅文集团股价继续上扬,港股报收35.4港币,上涨了6.95%。

    阅文的新管理层程武和侯晓楠,在恳谈会上谈到说,作家是阅文平台的根基。内容生态不只是阅文的,更是属于作家的。作家的收益和创作环境的提升,是健康生态的保障。

    这里面所包含的诚意,相信不只有参加了恳谈会的作者可以看到。

    希望作者能够最大限度拥有选择权的那一天,早日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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