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关于重疾险,有一个普遍的说法:确诊即赔付。
就是只要确诊疾病了,不管有没有治疗,不管治疗是否结束,保险公司都会立即赔付你保险金。
其实,并不完全正确。
在讲重疾理赔前,先和大家聊一下有关重疾的数量和概念。
首先知道一点,临床医学中的“重大疾病”和重大疾病条款中的“重大疾病”不是一回事。
仔细看我们买的重疾险条款,会发现前25种疾病,都一模一样。
保监会在2007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和使用规范》所作的规定,基本已经涵盖了95%以上的发病风险。
其中,前6种疾病是重疾险的必备项目,分别是: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和终末期肾病。
这些疾病,是重疾险的核心。
这就需要说到重疾病种这个东西了。
在和大家沟通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朋友相比仔细阅读条款,会更容易陷入盲目比较疾病数量的误区中。
重疾病种,少了,让人担心;多了,也让人惶恐,是不是还有更多的!?
但其实,重疾病种,并不是越多越好。
市面上很多动辄上百、甚至上天千的重疾险,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浮夸。
对于优秀重疾险的考量,因为前25种疾病大部分重疾险都包含,所以那些包含不全的,即使病种高达上百种,狮子邦同样不建议选购。
另外,花更多的钱去保障发生率极低的疾病,就更是不划算了。
02
重疾险理赔,经常被人吐槽有坑。
这些坑,在你买的时候,其实已经明明白白在条款中写明了,只是你不懂而已。
比如,保障时间是否有年龄限制。
像双目失明,业界的理赔标准通常是从3岁开始计算。
阿兹海默综合症,我们口中常说的“老年痴呆症”,有的重疾险对此只保障到70岁。
是不是无话可说?
虽然我们认为这个定义应该被钉在耻辱柱上,但你也不能拿保险公司怎样,条款明明白白就摆在那。
这些藏在字里行间的细节,最能考察一家保险公司的水准和良心,也能看出代理人的真实水平。
再比如重疾险的理赔标准,上面说到确诊即赔只正确了50%。
除此之外,大部分重疾理赔要求必须进行手术,或者要求状态持续时间才能理赔。主要归为3类:
确诊即赔:3种
实施了某种手术才能赔:5种
达到某种状态才能赔付:17种
比如:
急性心肌梗塞的一个条件是要发病90天后才能确定的;
重大器官移植术要求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只有恶性肿瘤要求确诊即可。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癌症理赔一直是大头,占重疾理赔的60%以上。
所以癌症确诊即赔还是很不错的。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看病过程中的资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单、拍片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等都要保存好。以备理赔只需。
03
和重疾不同,轻症是没有行业标准的。
上面提到,前6种重疾理赔率最高。
因此,从医学、理赔数据、经验结果等角度考虑,判断一款重疾险是否优秀,专家认为还需要看是否包含高发重疾对应的轻症。
比如,心脑血管类疾病的发病率高达65%、危险性很大。
那么自然地,冠状动脉搭桥术对应的“(非开胸)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就被列入其中。
前6种重疾,主要对应有5种轻症,分别是:极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非开胸)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轻微脑中风;不典型性心肌梗塞;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尿毒症)
这5种轻症非常重要,在我看来,优秀的重疾险应该要全部包含。
至少中前四项(原位癌、心梗、脑梗、支架手术)是必须要包含的,缺了其中一项,保障范围都是不够诚意的。
再来看理赔。
因为保监会目前对轻症理赔没有统一的定义,所以,轻症理赔时,往往会出现:同样一种疾病,A公司不赔,B公司赔的情况。
04
综合以上内容,我想表达的其实非常简单:
不能单靠数量的多少去评判一款产品优劣,还要看这个产品的理赔标准、是否包含高发疾病。
显然,同样一种疾病,赔付标准越宽松,对投保人肯定是越有利。
在买之前,肯定是选择赔付条件相对宽松的。
另外,如果有比较在意的疾病,买之前一定要看明白条款。
看得明白,才能买得清楚,用得放心。
综上所述,作为经纪人的我,有责任帮投保人选择最合适的产品做建议,这是我们未来都能更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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