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隔半年后,再看关于《经济学人》对于脸书事件的评论,围绕着信息泄露事件,经济学人给出的建议为,扎克伯格应该成立互联网监管的机制,向用户公布处理内容、隐私和数据的方式展开全面、独立的审查,包括它在2016年大选和英国退欧公投中所起的作用来重建信任。经济学人基于这个庞大且具有声望的上市互联网公司,做出的评估和预估,对此不作阐述,但对于受害者,5000万名被泄露信息的用户,此篇时评只是一笔带过,着重点在于如何重建脸书信任度。
其实脸书事件之所以能够让扎克伯格受到听证会的询问,不仅在于这次的泄露事件是否影响到了2016年的美国大选,更在于触及到及其注重隐私的西方人的底线。此事件无疑暴露了脸书的隐形问题:对隐私的草率。
西方社会对于隐私的保护我不作赘述,以美国为例,1974年的《隐私权法》是美国保护公民隐私权的专门法律;《电子通信隐私法》是美国在电子商务领域保护隐私的重要成文法;此外,美国法律学会在《美国侵权行为法(第二次)重述》中对美国各级法院判例中各种侵权行为法原则作了整编,概括了美国判例法对公民个人隐私保护的情况。由此事件也可见,触怒用户的脸书不仅遇到了灾难性的信任危机,连事发后的股价都能够蒸发掉9%。那么隐私对于我们当下社会呢?我觉得是这样的,我们有着被保护的法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被保护。或者把公众人物不当作被法律保护的公民,堂而皇之地讨论他们的隐私。
我是那种,信息源比较落后的人,因此近来使我震惊的无外乎某个网红挂了私底下乱骂人的粉丝,有意无意地没打码,随后导致这位没有素质的粉丝遭到群起而攻之的另一番咒骂。此类事件变成司空见惯的网络小事,比起某个明星的私事被大众以引爆式地口口相传、肆意评论不值得一提。那么被挂名的粉丝由伤人者变成受害者,他可能只是觉得这个网红不值得关注仅此而已,作为被泄露信息的受害者,他丝毫没有维权意识。再者,有了维权意识的受害者只是单单的被法律保护,却依然被群众咒骂与调侃,说白了,群众不认可你保护隐私的行为。互联网时代,信息共享固然是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的,然而人们似乎无法对信息共享做出一个明确的界限,因为公众人物除了要发布作品以外,还要展露私生活供人评判,当然这里少不了无良媒体的歪曲事实和侵犯隐私行径的助长,但人们觉得这很正常,不就是八卦嘛,可这真的很正常吗?
我没有办法做出信息共享和隐私侵犯之间的界限,很多东西因人而异,尺度大的人笑害羞的人连外衣都不敢脱,骂露点的人不知检点。可能说什么包容多元或者做好自己云云的都是以自己的界定来界定的吧。
我在知乎上看到很多人控诉着从小被父母侵犯隐私的行径,他们意识到了被偷看日记、信件被拆、不敲门就进房间、干涉婚姻不仅仅只是不舒服的事,而是一种侵犯隐私权行为。但似乎被父母潜移默化,他们如今也成了较为精致的侵犯隐私主义,只是不再去做偷看日记和信件这种低级的事,而是成为键盘侠对他人的事物指指点点。我曾经看到过一些很奇葩的事,就是明明毫不相关的两人,能在微博底下互相对骂,若是有什么利益纠葛其实也没有,只是其中一人不认同和另一人观点,并看了他的微博主页,然后妄加形容词于另一人。其实蛮可笑的,天南海北的二人竟说出如有杀父之仇的措辞。因此发布在公众平台的东西,不仅仅是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并且要能够供大众消遣的。
其实我总认为如今人们至少开始注意到隐私权了,很多人开始设置朋友圈三天可见,公众人物对隐私侵犯也不再坐以待毙,但我如今仍然很难再微博上发表一些很私人、很生活化的照片,因为我常常能在微博上看到一些自己不曾关注的账号莫名地推送什么,我常常觉得是不是我的信息被泄露了却无人可以像对待脸书一样对待微博。
作者|养猪大户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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