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写下要一辈子干的事情中:没有法学院时开始思考。已经在法学院学习半年,选择法律是听从别人建议选择开放性。但是发现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在追求中进行选择。总是试图全面出击,结果却是在哪个方面都没有获得大的成功。
在一次去美国的旅程中,因一句可以做选择的话让作者思考。“如果一生只能做一件事情会做什么”,发现浪费了自己的选择权。并认识到: 一旦我们放弃自己的选择能力,别的力量或者别的人就会插手替我们做出选择。作者毅然退学,开启了作者和教师的生涯。这个选择进一步改变了她对选择的看法。人们常把选择视为一种事物,但它不是事物,我们面临的选择,也许可以算是事物,但选择是个行为动作,他不仅是我们拥有的东西,而是我们做出的行动。
现在人面临很多,别无选择的困境中,到底什么原因造成的习得性无助以及选择能力的缺失。
牧羊犬的试验中,因为不知道还有其他的选择,所以有了习得性无助表现的两种形式。
一种选择逃避退出。另一种是很积极的参与每一项工作,全力做好一切,但这种也是一种障眼法,因为他们不相信自己可以选择机遇任务,而是认为自己必须什么都做。
但是选择却是精要主义的还心所在,忽略了选择的能力,就等于选择了无助。
因此,精要主义者不仅重视选择能力还庆幸它的存在,因为这样才能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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