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的伦理与实践》(莱恩·斯佩里)一书中,这样定义“对人的尊重”:“一种伦理价值观和伦理原则,包括尊重尊严、价值、个体差异,以及所有个体的隐私、保密和自我决定的权利”。
所谓价值,是指“使得某物有用或令人想要得到的特质”。
所谓隐私,是指“在伦理中,一个人免于不必要的监控,以及控制个人信息的权利”。
所谓“自我决定”,是指“个人有能力和权利采取行动谋求自己的利益,引导自己的发展方向,包括一个人自己的选择、行动,以及认知/情绪行为”。
这对我有两点启示。
一是要在看待别人的时候保持对其尊重,全面的尊重。他(她)是自成体系的,有其尊严、价值、隐私、权利。该体系与我的体系或交叉或平行都没有关系。我要做的首先是尊重,尊重共同与差异;其次要遏制我那评判的心,更不去讨论、说服、改变。家人、友人,虽离得近,亦是别人,更需尊重。
二是有些理解了咨询师的立场。因尊重,而不主动伸手,除非对方有需求。但危机干预,特别是自杀风险,以及重大灾害的心理援助等情况也适用吗。继续研究。
今天简书日更暂到这里,接着看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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