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一家。
男的是老师,五十多的时候,一次酒后骑摩托车,撞到路边的石头上,当场死亡。
当时他的孩子已经成年,不过他的老娘和媳妇每个月都有抚恤金。
就是这个媳妇,先是找了个退休老头一块过日子,但是不领证,因为一旦领证,就不能领抚恤金了。
而且她要求老头负责两个人的全部生活费用,每个月还要再给她两千,留着她以后养老用。
老头的孩子回来吃饭,她就胡乱做点应付下,自己的孩子来了,就指挥老头买鱼买肉。时间长了,不只是老头的子女不高兴,老头也不乐意了,于是两个人就分开了。
一个月后,这个女的又找了一个老头,比前一个老头年龄大,退休金也高一点,除了负责全部费用外,这个女的要求每月给她三千,理由是老头年龄大了,身体差,她要照顾老头,付出得多,就得多给钱。
当然还是不领证。
这样十几年下来,她领着第一任老公的抚恤金,拿着后面老头给她准备的养老基金,据说已经攒了不少钱了。
当然,也不能就说她做得错了,但是她这些操作,真的让人看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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