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读《倚天》,酷爱赵敏。一句“我偏要勉强”,张扬冶艳,奋不顾身,带了令人艳羡的轻狂,有如一缕娇艳的红——不在意正邪之分,不顾忌世人眼光,心之所向,素履以往。而相形之下,周芷若总仿佛失之颜色,身上捆了太多绳子的人,舞步都难得轻盈——实在不够热烈。
我是个口味偏重的人,不放点辣子,清水白茶,似乎少了点味道。及至重读,翻到周芷若一句“倘我问心有愧呢”,银瓶乍破水浆迸,当下心旌摇曳,不甚怜惜。
童话故事般的任性是需要资本的,不计代价,飞蛾扑火,也就意味着可能血本无归。而更多时候,我们身为凡人,没有赵敏的运气抑或勇气展开一场追逐,出于世俗的计较认了怂,退了步,止了损。正如《破碎的故事之心》所叙——莱斯特小姐,我认为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
身边有位姑娘叫做林默,年少青葱遇上个她眼中彩虹般绚烂的人,少年算不得英俊,却弹的一手好吉他,眼中一泓深潭,清朗也温柔。也曾有过一段快意时光。可惜后来一场风波,不欢而散。
故事要到这儿结束也就罢了。没在一起也是心头白月光。可惜林默发现了男孩谱的曲,男孩的高明,就是总让她觉得对方是喜欢她的,是“有不得已的苦衷”。而林默呢,恰恰有一份傻劲,感动之余只想挽回,但结果却把对方推的更远。
“其实我不是没想改道,可每次转身的时候,对方都会拉我一把,或是说,原来你的爱也不过如此”,于是林默更执拗地想证明。“我总觉得就差那么一点儿了”,“我总觉得是我的错”——你看,证明“我爱你”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傻的事。而真正爱你的人又哪需要你证明呢。一句告白,已经往怀里揣了。
“我真的很后悔,不是后悔没有坚持,而是后悔放弃的不够早。我是真的喜欢他,我只是不想再作践自己了。不想再说了,反正说了他也不信,信了也没用。”
谁不向往举案齐眉的爱情,年年岁岁常相见。可如果淌的是趟浑水,真不如趁早抽身。为了一个人放过沿途那么多风景,错过“遇见对的人”的机会,而对方呢,也并不感激你,只觉得受累。刺猬和玫瑰花拼了命抱住对方,只换回一身刺。
你不能说别人有错,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倘若他们乐意,也算不得什么错处。但如果两个人凑一块没有变的更好,而是彼此束缚,那也许真该当断则断。
舍得舍得,总得扬了手上握不住的沙,重新奔往大海,才有机会拾起适合自己的贝壳。
关于感情,世人眼中再正确的事,也不及自己乐意来得重要——可是没有撞破过南墙,又怎么死心呢。
我已经不在意你讨不讨厌我了,我只在意我开不开心——其实做什么都有人看不顺眼,在意吃瓜群众的想法,只会活得累。
唯愿来日相逢,可以淡扫峨眉,平平一句,倘若我问心无愧呢。
无戒365天极限挑战日更营 写作训练第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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