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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中的5个简答

关于离婚中的5个简答

作者: 0fd9fe310b84 | 来源:发表于2018-10-22 11:33 被阅读0次

      Q1:怎样算婚内分居?连续分居2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答:只有因感情不和而婚内分居满2年的,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法定因素。婚内分居是指双方在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在同一个屋子里共同生活,比如吵架后一方自己出去租房子住,不再回家。

      仍在同一个屋子里生活只是分两个房间居住,也就是“分床”的情形,一般不被法院认为是分居。因为工作原因的分居,比如男方受单位指派到外地挂职一年,和女方事实上也在分居,但这不属于法院一定会判离婚的“因感情不和的分居”。

      分居2年是要求有连续性的,如果分居一段时间之后又重新住在一起,之后再分居的,分居的时间就要从第二次分居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我国婚姻法并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因此“连续分居2年”并不能发生自动离婚的后果,要想离婚,或者是协商好签署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或者是一方去法院起诉,通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离婚,否则都不构成法律上的离婚,即夫妻关系的解除。

      Q2:重婚和婚外同居的区别?

      答:举例来说,重婚一般是指A与B领了结婚证之后,A又与C领了结婚证,但不要求A和C一定有同居即长期共同居住的行为,A即构成重婚;同居一般是指A与B领了结婚证之后并没有一起生活,而是A另外找了C长期共同生活,但是对外也不自称是结了婚的夫妻关系,A与C构成婚外同居。重婚的俩人未必一定会同居,婚外同居的俩人也未必领取了结婚证。

      Q3:如何判定夫妻感情破裂?

      答:感情不和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感受,法律没有办法直接做出规定,也不可能详尽列举。我国法律只是对一些特别重大的明显影响夫妻感情的行为或者情况作出了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①一方重婚或者婚外与他人同居的;②一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的;③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了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如:领取结婚证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等等。

      Q4:婚姻期间如果一方父母过世,其遗产算婚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答:结婚后一方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等方式获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婚后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遗赠协议中明确规定了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则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法律咨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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