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代离婚
韦谋
关于古代离婚,你知道想离婚有多复杂吗?
依照宋朝《刑统》规定,妻子如果想离婚,起诉丈夫的不法行为,即便丈夫罪名成立,妻子仍旧要坐牢两年。因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就是所谓的“三纲五常”。丈夫作为家中的楷模和榜样,拥有不可挑衅的权威,妻子起诉丈夫,属于下级告上级,对封建统治的维护不利。同理,儿子如果举报父亲的不法行为,也属于下级揭发上级,不能容忍这种行为,先打你五十大板,然后才去受理、调查案件。
言归正传。离婚主要分为休妻、和离、判离三种。
(一)休妻
休妻是单向的,只需要男方家中告知女方家里一声,再由专门负责回应事务的衙门“媒氏”记录便完成了离婚。这样一来,男子休妻几乎不需要什么理由,也很容易能找到借口。这无疑对女性是很不公平的。
可能有的朋友会说:“不是有【七出】与【三不去】的条款明明白白写在那儿,保护着婚姻的合法性呢!你想离就离啊?”
那么,我们先来看看“七出”条文。
“七出”指的是有以下7种情形之一,男方是有权可以赶走结发之妻:(保护男方权益)
1,不顺父母(顶撞公公婆婆);
2,无子(没有生后代);
3,淫(淫乱会造成宗族里血统混乱、引发宗族矛盾甚至仇杀);
4,妒(妨碍纳妾续香火);
5,多言(搬弄是非,制造矛盾);
6,有恶疾(患有不治之症或传染病会影响遗传基因甚至传染);
7,盗窃(女子擅自动用家里财产即为盗)。
下面我们再看看“三不去”的条款:(保护女方权益)
1,“无归所”:(即妻子离开夫家之后将无家可归,若娘家已无他人,这样妻子被休回家之后便等于失去了生活来源,因此丈夫不得休妻。)
2,“与更三年丧”:(指妻子只要曾经为公婆守孝三年,那么丈夫也不得休妻。)
3,“先贫贱后富贵”:(主要是指男方贫贱时娶的妻子,富贵之后不允许休妻。)
相信大家已经感受出来了,男方可以轻易找到理由来休妻,只要不违反这三条即可。
(二)和离
和离其实与现代的协议离婚比较类似,主要是指在男女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即使不满足“七出”的规定,也可以离婚。
这种离婚方式相对比较公平,需征求获得双方的同意。
和离的离婚方式,双方都有提出的权利,但多数情况下都是男方主动提出的,女方离婚后很难找到下家。
(三)判离
判离是由官府判决生效的强制性离婚。主要分“义绝”和“断离”两种情况。
1、义绝:主要是指夫妻任何一方,对配偶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便会被断定夫妻双方已经“恩断义绝”,因而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
唐朝的婚姻制度规定:因触犯义绝必须离婚,若不离婚则判处徒刑一年。明朝、清朝则规定触犯义绝而不离婚的,杖八十。
2、断离:出现“逼妻为娼、将妻典雇与人、妻之近亲属被夫强奸或妻被夫父强奸”这三种情况任意一种,那么官府便会判定双方离婚。这个内容,我就不解释了,相信大家从字眼能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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